森远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年5月1日,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7人,代表公司股份108,649,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97,97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2人,代表公司股份10,669,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
(4)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6人,代表公司股份26,33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弃权 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反对 5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弃权39,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16,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反对5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07《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反对 8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1,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反对8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反对 5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弃权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0,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反对5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弃权 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4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反对 1,1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反对1,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弃权 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反对 8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反对8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8,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反对 6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弃权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反对6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弃权 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反对 6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27,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反对63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弃权 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9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92,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反对 7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弃权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反对7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弃权 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反对 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5,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反对5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弃权 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反对 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反对5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弃权 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关联股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2,317,39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7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反对 3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5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反对3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弃权
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邹铭君、于科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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