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德:蓝帆医疗相关声明与承诺

*ST明德2026-06-30 00:00

摘要

1*ST明德拟收购蓝帆医疗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蓝帆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发布系列声明与承诺,确认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及重大诉讼;
3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不得参与重组情形;
4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承诺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并避免资金占用。
6本次公告为重大资产重组推进过程中的合规性文件,旨在消除交易法律障碍,保障重组顺利进行。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明德生物”)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本企业说明如下:

1、本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

2、本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配合收集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向上市公司提交。

4、截至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承诺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下称 “标的资产”)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符合所适用法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企业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企业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1. 本企业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企业将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全部交割给上市公司之日前,本企业持续对标的资产享有完全所有权,该等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1. 本企业确认不存在尚未了结可能影响本企业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发生变动或妨碍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纠纷。本企业保证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不会就标的资产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
  1. 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保持标的公的业务正常运行,保证标的公司处于良好的经营状态。
  1. 本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权属变更。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所涉及本企业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本企业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进行本次交易的情形;本企业具有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 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1. 本企业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并自愿承担违反上述声明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所涉及本企业提供之资料及信息和文件等事宜,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本企业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本企业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1. 本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如本企业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明德生物”)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所涉及本企业是否与各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明德生物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或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与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之间交

易的承诺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明德生物”或“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帆医疗”)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蓝帆医疗及蓝帆医疗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交易,蓝帆医疗承诺如下: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蓝帆医疗及蓝帆医疗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标的公司发生不必要的交易。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确有必要或无法避免的交易,蓝帆医疗及蓝帆医疗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标的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交易向标的公司输送利益或损害标的公司或其股东(明德生物)的利益。

3、蓝帆医疗及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标的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4、如蓝帆医疗违反上述承诺,蓝帆医疗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因此给标的公司及明德生物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帆医疗”)所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下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本企业声明与承诺如下:

  1. 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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