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8,443,8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67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黄帅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78,231,037
99.8807
168,000
0.0941
44,800
0.0252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
10,188,037
97.9540
168,000
1.6152
44,800
0.430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翠霞、张凯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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