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福达合金2026-06-30 00:00

摘要

1福达合金公告为全资子公司福达科技提供合计3.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债权方为上海银行温州分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23.8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63%,超过100%警戒线。
3被担保方福达科技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1.85亿元,经营正常。
4本次担保在已审批的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无逾期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3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次担保发生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协议,为相关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方

担保金额(万元)

1

公司

福达科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5,000

2

公司

福达科技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2,000

合计

37,000

(二)上市公司就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

结束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以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福达科技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达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MA2ATX2C9R

成立时间

2019年05月21日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308号

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贵金属冶炼;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6,003.47

306,748.12

负债总额

243,672.44

202,968.50

资产净额

122,331.02

103,779.62

营业收入

185,127.66

476,890.23

净利润

18,496.97

11,012.3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额度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资产质量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38,717.84万元、316,6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63%、293.99%。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保证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担保期间

担保范围

1

公司

福达科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10日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2

公司

福达科技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2,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6月22日至2028年6月22日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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