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新钢股份2026-06-30 00:00

摘要

1新钢股份公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3,841,000股。
2主要原因包括:2025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需回购注销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081,000股;
37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1,760,000股。
4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2.15元/股、预留授予2.14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总额约2975.33万元。
5本次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3,170,181,149股,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上市条件。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三)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五)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七)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1.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2025年EOE不低于 7.50%,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 2025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不低于3亿元;2025年 $ \Delta\mathrm{EVA}>0 $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2025年度专项任务进度要求。2025年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081,000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 11,592,900股,预留488,1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2.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14元/股。
  1.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按照本公告当日市价采取授予价格)。7名离职对象均为首次授予人员,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2.15元/股。其中部分离职人员为行政调动,回购价格需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约2,975.33万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184,022,149股变更为3,170,181,149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更前

增减变动

本次变更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70,000

13,841,000

24,529,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45,652,149

0

3,145,652,149

总计

3,184,022,149

13,841,000

3,170,181,14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41,000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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