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材料公司股权回购事项解决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同时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此次决议涉及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的解决路径,需关注后续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结构的潜在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6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林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陆洋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董事会同意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的解决方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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