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和通拟以现金14.28亿元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控制。
2标的公司2025年营收48.35亿元,占上市公司同期营收69.2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控股子公司,显著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 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出具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收购航盛电子 37.16%股权。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占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资产总额
968,946.41
426,145.89
142,799.19
426,145.89
43.98%
资产净额
625,968.24
188,290.68
142,799.19
188,290.68
30.08%
营业收入
698,761.21
483,511.57
-
483,511.57
69.20%
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69.20%,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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