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广和通2026-06-29 20:15

摘要

1广和通拟以现金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控制。
2董事会说明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需纳入《重组管理办法》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本次交易不构成连续交易累计计算情形,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 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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