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明阳电路2026-06-29 20:16

摘要

1明阳电路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与中信银行签署10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期限8年(2026.6.25-2034.6.25),用于生产经营发展。
2珠海明阳以工业用地抵押,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该事项在已审议额度内,无需另行审批。
4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1.8亿元,占净资产42.69%,无逾期担保。
5珠海明阳2026Q1营收897万元,净利润亏损73.67万元,资产负债率10.74%。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 《保证合同》,珠海明阳向中信银行贷款10亿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6月25日至 2034年6月25日,珠海明阳以其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5PX88T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胡诗益

注册资本:33,2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305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珠海明阳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珠海明阳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920,362.80

442,149,614.27

负债总额

44,500,850.57

47,466,808.07

净资产

356,419,512.23

394,682,806.20

资产负债率

11.10%

10.74%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12月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45,056.65

897,426.73

利润总额

-157,022.65

-736,706.03

净利润

-157,022.65

-736,706.03

其他说明:经查询,珠海明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 债务人: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0亿元;
  1.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抵押人: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 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 债务人: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0亿元;
  1.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 抵押物:珠海明阳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20833号;
  1. 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1.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提前到期的,则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22%;本次担保后,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 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珠海明阳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三)珠海明阳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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