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召集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
-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0,0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6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3%。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3%。
(3)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重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6%;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01.候选人:关于选举褚一凡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60,503股
- 02.候选人:关于选举许海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 03.候选人:关于选举范智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 04.候选人:关于选举胡金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 05.候选人:关于选举庄东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01.候选人:关于选举褚一凡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56,103股
- 02.候选人:关于选举许海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4股
- 03.候选人:关于选举范智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4股
- 04.候选人:关于选举胡金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4股
- 05.候选人:关于选举庄东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3股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01.候选人:关于选举石巧珺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60,503股
- 02.候选人:关于选举何泽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4股
- 03.候选人:关于选举马建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9,610,5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01.候选人:关于选举石巧珺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56,103股
- 02.候选人:关于选举何泽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4股
- 03.候选人:关于选举马建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10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雯雯律师、张雨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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