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变更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锐科激光2026-06-29 18:46

摘要

1锐科激光董事长陈正兵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董事会选举陈星星为新任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3同时调整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
4陈正兵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尽快补选董事。
5本次变更不影响董事会法定人数及正常运作。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变更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15:0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公司董事长情况

陈正兵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正兵先生的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即2027年12月4日),辞去以上职务后,陈正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备性,其辞职自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正兵先生辞职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正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陈正兵先生将做好工作交接并依规接受离任审计。

为健全董事会内部组织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选举董事陈星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构成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陈星星

委员:闫大鹏、汪伟、周青锋、马泳

待公司董事人员补齐后,将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

  1. 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李安安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陈星星、赵纯祥

召集人(主任委员):赵纯祥

委员:李安安、周青锋

  1. 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赵纯祥

委员:李安安、樊京辉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 陈正兵先生签署的《辞职报告》及《离任董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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