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南大光电2026-06-29 19:12

摘要

1南大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沈洁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2026年5月6日至6月26日期间,沈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11,500股,占总股本1.00%,减持均价60.58元/股,价格区间54.57-80.48元/股。
3减持后沈洁持股比例由9.75%降至8.75%,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11.70%降至10.7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及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沈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洁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911,500股。

公司近日收到沈洁女士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沈洁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1

沈洁

集中竞价

2026/5/6-2026/6/26

60.5757

6,911,500

1.00%

注:(1)沈洁女士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 沈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54.57元/股-80.48元/股。

2、股东沈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沈洁

持有股份

67,363,364

9.75%

60,451,864

8.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363,364

9.75%

60,451,864

8.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股份

13,529,178

1.96%

13,529,178

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29,178

1.96%

13,529,178

1.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持有股份

80,892,542

11.70%

73,981,042

10.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892,542

11.70%

73,981,042

1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洁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3、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沈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沈洁女士提交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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