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惠同新材: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惠同新材2026-05-26 19:32

摘要

1惠同新材拟以1.02亿元现金收购保定三源51%股权。
2经测算,标的资产总额、净额及营收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分别为47.43%、41.58%和49.02%,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3且交易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状态不变,不构成重组上市。
4该说明旨在明确交易性质,推进后续流程。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房戈、房树基、陈启彬、李占路、尚荣玲、尚香玲、尚建生、冯洋、王景峰等9名股东(合并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保定三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三源”或“标的公司”) 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中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标的公司(a)

交易价格(b)

指标选取(c)=(a)(b)孰高值

上市公司(d)

指标占比(c)/(d)

资产总额

21,040.32

10,200.00

21,040.32

44,359.39

47.43%

资产净额

16,703.95

10,200.00

16,703.95

40,170.11

41.58%

营业收入

11,291.36

/

11,291.36

23,034.58

49.02%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的状态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的状态未发生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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