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阿莱德2026-05-26 18:50

摘要

1阿莱德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英帕学、张耀华等)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600万股,占总股本5.00%。
2减持后,其合计持股比例由55.20%降至50.20%,仍保持控股地位,控制权未变更。
3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4公告提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减持可能。
5此次变动触及5%整数倍披露义务,不涉及质押或冻结情形。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阿莱德

股票代码:3014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2幢7层8-703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2、张耀华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3、薛伟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4、朱红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朱玲玲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2、张艺露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1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阿莱德

指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帕学”)、张耀华、薛伟、朱红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转让

指

英帕学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4,5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张耀华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5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薛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5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朱红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5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比例由55.20%下降至50.20%,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致行动人

指

朱玲玲、张艺露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6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耀华(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LGEYXU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2幢7层8-703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2幢7层8-703室

经营期限

2016-09-2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张耀华(90.00%)、薛伟(10.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华

姓名

张耀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102231962********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

3、信息披露义务人薛伟

姓名

薛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203241978********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朱红

姓名

朱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205231960********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朱玲玲

姓名

朱玲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205831983********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艺露

姓名

张艺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身份证件号

3101081991********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阿莱德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转让方张耀华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耀华先生与转让方英帕学、转让方薛伟先生、转让方朱红先生、朱玲玲女生(朱红先生之女)、张艺露女士(张耀华先生之女)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英帕学、张耀华先生、薛伟先生、朱红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英帕学、张耀华先生、薛伟先生、朱红先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阿莱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英帕学、张耀华先生、薛伟先生、朱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玲玲女士、张艺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上市时股份55,200,000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100,000,000股的比例为 55.20%。

2025年5月30日,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 66,24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26年5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帕学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4,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华先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薛伟先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朱红先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5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5.20%下降至 5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英帕学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3.75%

张耀华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0.42%

薛伟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0.42%

朱红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0.42%

朱玲玲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艺露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5日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计

6,000,000

5.00%

注:以上计算比例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0

15.00%

13,500,000

11.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3.75%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0

11.25%

13,500,000

11.25%

张耀华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0

15.00%

17,500,000

14.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3.75%

4,000,000

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0

11.25%

13,500,000

11.25%

薛伟

合计持有股份

12,240,000

10.20%

11,740,000

9.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0,000

2.55%

2,560,000

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80,000

7.65%

9,180,000

7.65%

朱红

合计持有股份

5,400,000

4.50%

4,900,000

4.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

1.13%

850,000

0.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0,000

3.38%

4,050,000

3.38%

朱玲玲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0

7.50%

9,000,000

7.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

7.50%

9,000,000

7.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张艺露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00

3.00%

3,600,000

3.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

0.75%

900,000

0.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0

2.25%

2,700,000

2.25%

总计

合计持有股份

66,240,000

55.20%

60,240,000

50.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10,000

19.43%

17,310,000

1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930,000

35.78%

42,930,000

35.78%

注:以上计算比例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7,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78%。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询价转让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披义务人: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

张耀华

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披义务人签字:张耀华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披义务人签字:薛伟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披义务人签字:朱红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张艺露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朱玲玲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地址: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股票简称

阿莱德

股票代码

3014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详见正文

张耀华

薛伟

朱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英帕学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8,000,000股,持股比例:15.00%;张耀华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8,000,000股,持股比例:15.00%;薛伟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2,240,000股,持股比例:10.20%;朱红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5,400,000股,持股比例:4.50%;朱玲玲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9,000,000股,持股比例:7.50%;张艺露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3,600,000股,持股比例:3.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计为66,24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为55.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英帕学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3,500,000股,持股比例:11.25%,变动数量:减少4,500,000股,变动比例:减少3.75%;

张耀华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7,500,000股,持股比例:14.58%,变动数量:减少500,000股,变动比例:减少0.42%;

薛伟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11,740,000股,持股比例:9.78%,变动数量:减少500,000股,变动比例:减少0.42%;

朱红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4,900,000股,持股比例:4.08%,变动数量:减少500,000股,变动比例:减少0.42%;

朱玲玲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9,000,000股,持股比例:7.50%,无变动;

张艺露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3,600,000股,持股比例:3.00%,无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计为60,24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为50.20%,合计变动数量为减少6,000,000股,合计变动比例为减少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5月25日

方式:询价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股

是□否□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披义务人: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

张耀华

2026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披义务人签字: ___

张耀华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披义务人签字:薛伟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朱红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

朱玲玲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

张艺露

日期: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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