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泽宇智能2026-05-26 19:22

摘要

1泽宇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汇盟(员工持股平台)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10,611,655股,占总股本2.62%,持股比例由7.48%降至4.85%,降至5%以下。
2转让价格为23.29元/股,交易金额约2.47亿元,受让方为24家机构投资者,锁定期6个月。
3实控人张剑间接持有的股份未参与转让,控制权不变。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 5%以上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减少(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48%下降至 4.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7.51%下降至 4.87%(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降至总股本的 5%以下。

2、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主体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女士、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剑女士通过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10,61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 ,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2.64% ;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3.29元/股,交易金额 247,145,444.95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泽宇智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0,611,6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62%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64%。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5月19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泽宇智能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240,000

7.48%

7.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10,61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64%;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3.29元/股,交易金额247,145,444.95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主体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女士、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剑女士通过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10,611,655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转让前持股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转让后持股比例

转让股份来源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240,000

7.48%

10,611,655

10,611,655

2.62%

19,628,345

4.85%

首发前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48%下降至 4.85%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7.51%下降至 4.87% ,权益变动降至 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114168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25日(询价转让)

权益变动过程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25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0,61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股票简称

泽宇智能

股票代码

301179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股

10,611,655

2.62

2.64

合计

10,611,655

2.62

2.6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询价转让)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适用√不涉及资金来源□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240,000

7.48%

7.51%

19,628,345

4.85%

4.87%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00

7.48%

7.51%

19,628,345

4.85%

4.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0,240,000

7.48%

7.51%

19,628,345

4.85%

4.8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00

7.48%

7.51%

19,628,345

4.85%

4.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指泽宇智能本次询价转让实施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24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泽宇智能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机构类型

受让股数(股)

金额(元)

受让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锁定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989,655

69,629,064.95

0.74%

6

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公司

1,300,000

30,277,000.00

0.32%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090,000

25,386,100.00

0.27%

6

4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840,000

19,563,600.00

0.21%

6

5

UBS AG

合格境外投资者

550,000

12,809,500.00

0.14%

6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22,000

12,157,380.00

0.13%

6

7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500,000

11,645,000.00

0.12%

6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378,000

8,803,620.00

0.09%

6

9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合格境外投资者

293,000

6,823,970.00

0.07%

6

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70,000

6,288,300.00

0.07%

6

11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50,000

5,822,500.00

0.06%

6

12

上海亿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00,000

4,658,000.00

0.05%

6

13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89,000

4,401,810.00

0.05%

6

14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80,000

4,192,200.00

0.04%

6

15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50,000

3,493,500.00

0.04%

6

16

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10,000

2,561,900.00

0.03%

6

17

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18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19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20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2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2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00,000

2,329,000.00

0.02%

6

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00,000

2,329,000.00

0.02%

6

24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2,329,000.00

0.02%

6

合计

10,611,655

247,145,444.95

2.62%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1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泽宇智能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 (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6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60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20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6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3.2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0,611,655股,交易金额247,145,444.95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24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中信证券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

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4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23.2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0,611,655股,交易金额 247,145,444.95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份。

2、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主体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女士、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剑女士通过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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