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中芯国际2026-05-22 00:00

摘要

1中芯国际收到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大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49%股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旨在提升对中芯北方的控制力与并表比例。
3公司将在12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
4此举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制造板块的盈利能力与协同效应,符合半导体国产化战略方向。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港股代码:00981

公告编号:2026-02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20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57,343,396股股份、向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00,502,830股股份、向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4,210,141股股份、向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562,853股股份、向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562,8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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