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问题的回复

珠海冠宇2026-05-22 00:00

摘要

1珠海冠宇回复上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2主要内容包括:1. 调减募集资金总额4.05亿元至28.95亿元,剔除“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聚焦“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流还贷;
32. 论证募投项目必要性、产能匹配性及收益测算合理性(IRR 20.8%);
43. 说明财务性投资情况,认定视涯科技战略配售为财务性投资并扣除;
54. 解释存货增长、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及外销收入匹配性。
6会计师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合理合规。

![](page=0,bbox=[322, 179, 916, 355])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问题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page=1,bbox=[326, 181, 913, 35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问题的回复

致同函字(2026)第351A00538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珠海冠宇”)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6]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问题1.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30,000.00万元,将投向“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2)“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属于已取得环评批复的“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变动。3)经测算,“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80% ,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68年(含建设期);“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4.27% ,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22年(含建设期)。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相关项目变动内容及依据,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所需全部的审批、备案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本次募投项目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收入规模,

Grant Thornton致同

是否属于现有成熟业务;如涉及新产品的,说明本次募投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产品的协同性,在技术路线、产品性能及类型、产线设备及工艺、下游客户、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本次募投产品商业化进展,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是否投向科技创新领域;(3)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客户储备及在手订单、发行人现有及在建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4)本次募投项目中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和其他费用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5)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6)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相关收益指标测算是否合理、审慎,与公司历史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对问题 (4)-(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调整事项。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将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减4.05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从33.00亿元调整为28.95亿元,其中将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0.05亿元;将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4亿元,不再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因此,本问询回复全文的本次募投项目指“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Grant Thornton致同

(四)本次募投项目中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和其他费用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拟募集资金将投向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项目,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和其他费用、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等事项仅涉及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中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和其他费用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总投资305,447.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19,5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中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占比

1

工程建设费用

300,277.76

219,500.00

100.00%

1.1

建筑工程

29,700.00

10,000.00

4.56%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270,577.76

209,500.00

95.44%

2

基本预备费

3,000.00

-

-

3

铺底流动资金

2,170.00

-

-

合计

305,447.76

219,500.00

100.00%

(1)建筑工程明细

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计划投资29,700.00万元,主要用于冠宇六厂的装修,于2025年开始投入建设,在2026年3月9日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后的建筑工程装修相关投入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或支付,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占比 4.56%。

本次项目装修单价参考公司已签订装修合同价格计算,价格具备合理性。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建筑面积(m2)

装修单价

(万元/m2)

投资额

(万元)

![](page=4,bbox=[327, 180, 913, 352])

1

厂房

90,000.00

0.33

29,700.00

(2)设备购置及安装明细

本项目生产设备的数量基于项目预计需求确定,公司目前已分批进行设备报价及部分生产线设备采购工作。生产设备的价格主要依据本项目已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尚未签订合同的设备价格则参考同样设备历史采购合同价格或供应商的最新报价,具备公允性。本项目各主要工序的具体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序号

主要工序

具体环节

投资内容

数量(台)

投资额(万元)

1

前段工序

正负极配料、涂布、辊压、分切等

正负极配料自动上料系统、正负极挤压涂布机、正负极辊压机、分切一体机等

233

45,626.20

2

中段工序

叠片、焊接、注液、陈化、法兰切割等工序

切叠一体机、钢壳焊接机、钢壳法兰焊接密封测试一体机、钢壳自动注液机、钢壳热压抽气化成机、法兰切割一体机等

228

158,207.63

3

后段工序

检测至包装

自动测漏机、钢壳热压分容机、自动测试机、自动尺寸检测机、自动外观检测机等

125

55,006.14

4

其他设备

-

质量设备、生产工具等

142

11,737.79

合计

728

270,577.76

(3)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3,000.00万元,按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总额的 1%计提,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综合考虑未来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况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而设置,预估铺底流动资金金额为2,170.00万元,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Grant Thornton致同

2、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

(1)建筑面积与新增产能匹配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系综合考虑拟建设项目所需生产装置的占地面积、生产各工序的衔接与布局、生产经营所必须的配套设施面积等确定,合计90,000.00平方米。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历史已投产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能

(万只)

单位产能对应面积

(平方米/万只)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IPO募投变更项目)

10,000.00

850.00

11.76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30,060.80

3,600.00

8.35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78,750.00

5,950.00

13.24

注1、“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拟投资生产线14条、样品线2条,按生产面积折算的生产线建筑面积为90,000.00平方米 $ \ast14/16=78,750.00 $ 平方米;注2、“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产能为已达产后的实际产能。

公司已投产的钢壳电池同类项目“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在产品定位、生产工艺等方面与本次募投项目较为相近,单位产能对应面积相比本次募投项目减少 11%,主要系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产线搭建,受限于既有场地条件,整体布局相对紧凑,且辅助设备配套功能区存在共用情形,而本次募投项目在新建的独立厂房内实施,产线布局更为合理,故相应扩大了建筑面积。

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相较于软包叠片电池,钢壳电池的生产工序链条更长,除极片制备、叠片、注液等通用工序外,新增入壳焊接、密封焊接、法兰切割、电解液质谱检漏等工序,工艺环节和配套设备更多,增加了产线布设长度,占用空间更大,具体对比详见本问题回复之“3、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之“(2)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对比情况”相关内容。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单位产能面积的差异具备合理性。

Grant Thornton致同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建筑面积与新增产能匹配,具备合理性。

(2)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匹配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配料、涂布、辊压、分切等工序属于锂电池前段制片工序,以连续式物理加工为主,无长周期反应或静置环节,不受产能瓶颈约束。本项目影响整体产能的主要工序包括叠片、焊接、注液、分容等,主要涉及中后段工序,具体分析如下:

叠片工序影响产量的核心设备为切叠一体机,公司根据单台设备每分钟理论上可生产的电芯数量规划设备数量,单台切叠一体机年产能为87.52万只/台,项目设计切叠一体机数量为68台,即该工序最大年产能为5,951.36万只/年,设备购置数量与本项目5,950万只/年的产能规划相匹配。

焊接工序影响产量的核心设备为钢壳焊接机,公司根据单台设备每分钟理论上可生产的产品数量规划设备数量,单台钢壳焊接机年产能为851.55万只/台,项目设计钢壳焊接机数量为7台,即该工序最大年产能为5,960.90万只/年,设备购置数量与本项目5,950万只/年的产能规划相匹配。

注液工序影响产量的核心设备为钢壳自动注液机,公司根据单台设备每分钟理论上可生产的产品数量规划设备数量,单台钢壳自动注液机年产能为851.55万只/台,项目设计钢壳自动注液机数量为14台(含一次注液、二次注液两道工序),最大年产能为5,960.90万只/年,设备购置数量与本项目5,950万只/年的产能规划相匹配。

分容工序影响产量的核心设备为钢壳热压分容机,公司根据单台设备每分钟理论上可生产的产品数量规划设备数量,单台钢壳热压分容机年产能为425.78万只/台,项目设计钢壳热压分容机数量为14台,即该工序最大年产能为5,960.90万只/年,设备购置数量与本项目5,950万只/年的产能规划相匹配。

综上,本项目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

Grant Thornton致同

3、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智能手机钢壳电池,市场中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仅有珠海冠宇和ATL具备量产能力,ATL未披露手机钢壳电池相关具体信息。因此,公司选择近五年内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已实施或规划建设的钢壳工艺或叠片工艺电池项目作为可比项目。上述项目在生产工艺路线方面,与本次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项目具有一定相似性,但是在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装修单价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装修单价根据目前已签订装修合同价格计算,装修单价为0.33万元/平方米。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装修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简称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装修单价(万元/平方米)

1

珠海冠宇

IPO变更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不涉及

2

珠海冠宇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0.30

3

紫建电子

同行业类似项目

万州大容量新兴消费类产品电芯及PACK项目

未披露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未披露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

未披露

4

豪鹏科技

同行业类似项目

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未披露

5

珠海冠宇

本次募投项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0.33

注:同行业信息来自其公开信息披露。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购置设备搭建产线,不涉及装修支出。本次募投项目装修单价相比“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略高,主要系钢壳电池产线装修标准有所提高。钢壳电池对生产环境洁净等级、温湿度稳定性管控要求更为严苛,钢壳电池产线干燥房建设面积更大,对车间结构的密封、环境的稳定控制、除湿设备选型等标准更高,所涉及的洁净板材、密封结构、管线配套等材料及施工成本均有所提升。因此,本项目装修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

Grant Thornton致同

差异具有合理性。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近年来同行业类似项目中均未披露装修具体价格信息。

(2)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万元/万只

序号

公司简称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设备投资额

产能

设备投资额/产能

1

珠海冠宇

IPO变更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33,000.00

850.00

38.82

珠海冠宇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26,172.00

3,600.00

35.05

2

紫建电子

行业类似项目

万州大容量新兴消费类产品电芯及PACK项目

11,919.42

未披露

未披露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8,711.26

未披露

未披露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

26,696.09

未披露

未披露

3

豪鹏科技

行业类似项目

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40,208.20

3,200.00

12.57

4

珠海冠宇

本次募投项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230,720.93

5,950.00

38.78

注:“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设备投资额为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额剔除样品线及其他。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对比情况

公司已投产的IPO变更项目“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在产品应用领域、生产工艺路线等方面基本一致,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基本一致。

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软包叠片锂电池产线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主要系与前次募投项目采用的软包叠片工艺相比,本项目采用的钢壳工艺生产工序流程更长,需配置设备类型

Grant Thornton致同

与数量更多。

与软包叠片工艺电池相比,钢壳叠片工艺电池新增了入壳焊接、密封焊接、法兰切割、电解液质谱检漏、分容等多道生产工序,需要额外购置相关的生产设备。

$ \textcircled{1} $软包叠片工艺电池主要生产流程

![](page=9,bbox=[402, 923, 1632, 1471])

$ \textcircled{2} $本项目对应的钢壳工艺电池主要生产流程

![](page=9,bbox=[418, 1627, 1669, 2336])

钢壳叠片工艺电池相比软包叠片工艺电池新增的主要生产工序及设备分析如下:

![](page=10,bbox=[327, 180, 912, 352])

工序名称

软包工艺

钢壳工艺

入壳焊接

不涉及。软包电池密封为铝塑膜热封装,依靠高温热熔粘合

本工序通过视觉定位引导,采用激光焊接工艺实现电芯极耳与钢壳壳体精准焊接,完成电芯正负极与壳体的极柱连接,再将电芯规整装配至钢壳内部,使成品钢壳电池具备稳定充放电能力。本工序需配置极耳焊接入壳等设备。

法兰焊接

钢壳法兰焊接,是指对钢壳电池开口端的法兰翻边与盖板,采用激光进行环形密封焊接,实现钢壳整体密封,防止电解液泄漏、水汽进入同时保证壳体结构强度,是钢壳电池关键密封工序。本工序需配置钢壳法兰焊接密封测试一体机等设备。

密封焊接

不涉及

本工序通过对钢壳顶部注液孔进行封堵焊接,实现钢壳壳体完全密封,从而防止电解液泄漏及外部水汽进入,是保障电池密封性、安全性的关键工序。本工序需配置钢壳自动封口机等设备。

法兰切割

不涉及

本工序主要对钢壳开口法兰边进行裁切及去毛刺处理,保证封口端面平整规整,便于后续装配,同时避免边缘毛刺划伤终端部件。本工序需配置法兰切割与去毛刺一体机等设备。

电解液质谱检漏

不涉及

本工序是钢壳电池密封焊接完成后的高精度气密性检测关键环节,主要用于检测壳体、注液孔焊接位等部位是否存在泄漏。本工序需配置自动测漏机等设备。

分容

化成、分容工序可在同一台设备上实现,采用平面夹具即可

钢壳电池壳体刚性强、内部应力大,为保障极片压实接触、产品平面度,需额外配置专用钢壳热压分容机满足压力、定位精度要求,从而精准测试容量并分选不良品。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前次募投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具备合理性。

综上,本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与公司已投产项目“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相比基本一致,高于前次募投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主要系与前次募投项目采用的软包叠片工艺相比,本项目采用的钢壳工艺生产工序流程更长,需配置设备类型与数量更多,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

从同行业公司的类似项目来看,紫建电子未披露其产能数据,无法进行比较。本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豪鹏科技“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主要系产品应用领域、产品容量、产品单价等存在显著差异。根据豪鹏科技公告信息和公开行业数据信息,具体对比如下:

![](page=11,bbox=[327, 180, 913, 352])

项目名称

产品应用领域

产品容量

产品测算价格

豪鹏科技的“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智能眼镜、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人工智能端侧设备

一般低于1,000mAh

13.79元/只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智能手机

一般高于4,000mAh

显著高于豪鹏科技,具体金额已申请豁免披露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智能手表电池市场分为电池容量低于300mAh、300-500mAh和超过500mAh,其中,电池容量300-500mAh细分市场在2024年占据最大市场份额,占全球智能手表电池市场的 52%。为了减小眼镜的整体重量,AI显示眼镜电池容量通常不会过大,通常在300mAh-600mAh。

根据 Counterpoint Research 数据,2025年5月,中国市场智能手机电池的平均容量达到5,418毫安时,全球的平均智能手机电池容量为4,900 mAh。

此外,本次募投产品主要对应下游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钢壳电池产品需求,客户对电池供应厂商准入标准极高,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可靠性上有严苛技术指标,进而导致生产设备标准要求及对应投资额更高。因此,豪鹏科技“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产值关系匹配,具备合理性。本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与公司已建成的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IPO募投项目变更)基本一致,高于公司2022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主要系本项目采用的钢壳工艺生产工序流程更长,需配置设备类型与数量更多。本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高于豪鹏科技的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主要系项目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产品容量、产品单价、生产设备的标准要求等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Grant Thornton致同

(五)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1、公司本次融资规模合理性说明

(1) 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4,562.22万元、1,154,107.20万元和 1,441,040.54万元,整体经营规模有所增长;基于对下游高端消费电子市场、可穿戴等新兴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基于锂电池行业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的行业特性,公司亦持续购置设备、产线等;基于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进行原材料等备货,资金需求量较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合计余额为460,232.73万元,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计余额为876,476.3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37%、65.32%和 68.19%,同期行业平均值从 63.25%升至 67.14%,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25年末,受产能扩张及经营规模增长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长。本次募资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偿债能力,从而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实现既定的战略规划。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亿纬锂能

64.18%

59.36%

59.72%

欣旺达

71.25%

63.44%

59.07%

鹏辉能源

74.19%

68.87%

64.15%

豪鹏科技

58.94%

72.41%

70.05%

平均值

67.14%

66.02%

63.25%

![](page=13,bbox=[326, 180, 913, 352])

可比上市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

68.19%

65.32%

66.37%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计算。

(2)资金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1.91

0.00%

0.79

0.00%

0.77

0.00%

银行存款

126,720.38

65.48%

241,013.65

88.97%

363,798.30

85.59%

其他货币资金

66,798.33

34.52%

29,888.67

11.03%

61,249.26

14.41%

应计利息

-

-

-

-

3.29

0.00%

合计

193,520.63

100.00%

270,903.10

100.00%

425,051.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受限资金,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构成。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93,520.63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00万元、15,053.51万元和107,680.58万元。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7,680.58万元,均为结构性存款,系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保本产品。

除此之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大额存单账面价值为2,092.96万元。

(3)资金缺口测算

公司综合考虑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2025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及各项资金需求等因素,测算公司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未来各项资本性支出,测算显示公司未来三年总资金缺口为36.91亿元,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其具体测算过程列示如下:

![](page=14,bbox=[327, 180, 913, 353])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1

可自由支配现金

A=1◯\textcircled{1}+2◯\textcircled{2}-3◯\textcircled{3}-4◯\textcircled{4}

205,452.53

1.1

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1◯\textcircled{1}

193,520.63

1.2

2025年末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

2◯\textcircled{2}

107,680.58

1.3

2025年末受限货币资金

3◯\textcircled{3}

66,821.50

1.4

2025年末前募未使用资金

4◯\textcircled{4}

28,927.17

2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B

987,240.00

3

总资金需求

C=5◯\textcircled{5}+6◯\textcircled{6}+7◯\textcircled{7}+8◯\textcircled{8}

1,561,779.36

3.1

最低现金保有量

5◯\textcircled{5}

313,284.71

3.2

2026-2028年预计现金分红

6◯\textcircled{6}

148,907.90

3.3

2026-2028年预计有息债务利息支出

7◯\textcircled{7}

56,653.91

4

未来资本性项目投资计划

8◯\textcircled{8}

1,042,932.84

5

未来三年总资金缺口

D=C-A-B

369,086.82

注:该数据仅用于测算资金缺口,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业绩承诺或分红承诺,下同。

1)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93,520.63万元,其中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66,821.50万元,主要为其他货币资金;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募未使用资金28,927.17万元;2025年末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107,680.58万元,为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大额存单因期间较长,不作为可自由支配资金。基于上述因素,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为205,452.53万元。

2)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公司以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历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分别与营业收入的关系,采用直接法对未来期间经营现金流入净额进行测算。

Grant Thornton致同

$ \textcircled{1}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预计

本次营业收入预估参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各年度考核营业收入,即2026年至202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00,000.00万元、1,900,000.00万元和2,100,000.00万元,前述收入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该草案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数据仅用于本次资金缺口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不代表对公司未来业绩任何形式的保证,下同。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提升至144.10亿元,同比增速为 24.86%;而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同比增速达 45.51%,营业收入增长加速。在此背景下,未来三年收入预测对应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37%,这一预期基于历史增长动能和当前积极势头,较为合理,尤其考虑到公司手机电池业务高端化、动力及储能业务规模化等驱动因素,支撑了收入的可持续提升,上述测算具有合理性。

2023年至2025年,公司的营业成本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74.98%,基于公司新产品迭代和存量产品价格下调等综合考虑,参考报告期内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成本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取值的比例取整为 76%。

$ \textcircled{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预计

2023年至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98.77%,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的取值取整为 98.00%。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7.47% ,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收到的税费返还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的取值取整为 7.00%。

2023年至2025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2.71%,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例的取值取整为 2.00%。

Grant Thornton致同

$ \textcircled{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预计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的比例为 82.46% ,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取值取整为 82.00%。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的比例为 27.06% ,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的比例取值取整为 27.00%。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为 4.11%,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支付的各项税费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取值取整为 4.00%。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为 5.73% ,参考报告期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取值取整为 5.00%。

基于以上测算预估的财务数据对应的未来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合计约为987,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营业收入

1,700,000.00

1,900,000.00

2,100,000.00

营业成本

1,292,000.00

1,444,000.00

1,596,00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66,000.00

1,862,000.00

2,058,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9,000.00

133,000.00

147,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00.00

38,000.00

42,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9,000.00

2,033,000.00

2,247,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9,440.00

1,184,080.00

1,308,72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8,840.00

389,880.00

430,92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680.00

57,760.00

63,84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600.00

72,200.00

79,800.00

![](page=17,bbox=[326, 180, 913, 353])

项目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4,560.00

1,703,920.00

1,883,28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440.00

329,080.00

363,720.00

2026年至202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合计

987,240.00

3)最低现金保有量

年度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除以各期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公司平均需要的现金保有量为2.07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支出。

参考公司历史平均现金保有量,公司以2.07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具备合理性。

基于平均覆盖月份数及2025年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25年公司年末现金保有量为214,979.04万元,未来三年年度现金保有量以2025-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5年末现金保有量进行计算得出未来三年年度现金保有量为313,284.71万元,即总计现金保有量,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textcircled{1}

193,520.63

270,903.10

425,05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textcircled{2}

107,680.58

15,053.51

-

受限货币资金

3◯\textcircled{3}

66,821.50

31,224.14

61,249.26

前募未使用资金

4◯\textcircled{4}

28,927.17

69,930.65

181,672.88

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5◯\textcircled{5}=1◯\textcircled{1}+2◯\textcircled{2}-3◯\textcircled{3}-4◯\textcircled{4}

205,452.53

184,801.82

182,129.47

经营活动资金流出

6◯\textcircled{6}

1,249,236.87

1,011,067.06

1,077,539.72

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7◯\textcircled{7}=6◯\textcircled{6}/12

104,103.07

84,255.59

89,794.98

覆盖月份数

8◯\textcircled{8}=5◯\textcircled{5}/7◯\textcircled{7}

1.97

2.19

2.03

平均覆盖月份

9◯\textcircled{9}

2.07

2025年末现金保有量

10◯\textcircled{10}=7◯\textcircled{7}*9◯\textcircled{9}

214,979.04

![](page=18,bbox=[327, 180, 913, 352])

项目

公式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8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

11◯\textcircled{11}

1.46

未来三年年度现金保有量

12◯\textcircled{12}=11◯\textcircled{11}*10◯\textcircled{10}

313,284.71

4)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比例参考2023年-2025年分红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未来三年的净利润按照2023-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均值占比乘以预计营业收入测算,2023年-2025年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34% ,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金额为148,907.90万元,其具体测算过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2025年现金分红总额

1◯\textcircled{1}

33,661.02

33,657.48

30,260.69

2023年-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

2◯\textcircled{2}

47,165.61

43,035.47

34,418.94

2023-2025年现金分红比率

3◯\textcircled{3}=1◯\textcircled{1}/2◯\textcircled{2}

78.30%

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合计

4◯\textcircled{4}

190,172.76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

5◯\textcircled{5}=4◯\textcircled{4}*3◯\textcircled{3}

148,907.90

5)未来三年预计偿还有息负债利息金额

公司2025年利息支出为18,884.64万元,公司未来三年的年均有息负债利息支出维持在2025年的水平,则公司未来三年预计将偿还有息负债利息的总金额为 56,653.91万元。

6)未来资本性项目投资计划

锂电池行业是资本投入密集型行业,基于下游客户、技术迭代、公司扩产、存量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等多重考虑,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入。2023-2025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年均超30.00亿元,累计金额为1,042,932.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page=19,bbox=[327, 180, 913, 35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11,006.50

302,236.15

329,690.19

报告期内累计投入金额

1,042,932.84

未来三年累计资本性投入

1,042,932.84

参考公司报告期内投入规模,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累计资本性投入为1,042,932.84万元。

公司所处的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兼具技术密集与资本密集特征,资金需求规模较大。当前,消费电子正朝着高算力、多功能、轻薄化方向持续演进,AI技术与开源大模型的深度融合正推动智能手机及穿戴设备进入新一轮创新周期。

根据测算,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约为36.91亿元,且前述测算未考虑公司目前有息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的本金归还,前述测算结果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综上所述,公司当前资产负债率虽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但受产能扩张和经营规模增长影响处于较高水平,融资将有效提升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偿债能力。尽管公司2025年末拥有一定规模的可自由支配资金,且未来三年预计将产生较为可观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但综合考虑最低现金保有量、现金分红、有息债务利息支出及资本性投入等资金需求,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36.91亿元,超过本次融资金额,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充分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公司基于资金需求,拟将募集资金中的7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除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外,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5,447.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19,5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应建设内容为设备购置及安装、建筑工程,均为资本性

Grant Thornton致同

支出,不存在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合计为70,000.00万元,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18%,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相关收益指标测算是否合理、审慎,与公司历史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相关收益指标测算是否合理、审慎

经测算,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80%,投资回收期5.68年,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说明如下:

(1)销量测算依据

本项目将新增14条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生产线,公司根据销售目标确定生产所需产线条数,再根据单条产线产能得出相应达产产能,并根据达产进度确定各年产销量。钢壳电池在高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的散热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电池的严苛要求,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前景。目前智能手机龙头企业正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的产品布局,部分品牌已实现规模化应用,未来高端手机市场中钢壳电池需求空间充足。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对应下游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手机钢壳电池产品需求,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和发行人供应头部客户终端产品份额的提升,预计公司手机钢壳电池出货量将保持增长。同时,公司智能手机钢壳电池产品现有产能为2,550万只,与客户潜在需求计划存在缺口。结合上述综合因素,假设本募投项目经营期间的产销率均为 100%;项目建设第二年为产能爬坡期,假设产能利用率为 30%,拟实现销售数量为1,785万只;第三年为达产年,达产年及以后年度假设产能利用率均为 100%,拟实现销售数量为5,950

Grant Thornton致同

万只/年。

(2)单价测算依据

本项目销售单价主要参考公司2025年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销售平均单价,由于2026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相比2025年汇率有所下降,并考虑未来汇率波动等外部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在2025年平均单价基础下调约 10%作为基期预测价格;同时,将产品单价按每年 2%的幅度进行年降,降低至达产年后价格保持稳定。

根据2026年公司与头部客户签订的协议,对应2026年度供货的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平均单价高于本次募投项目基期价格及达产年后价格。考虑消费电子厂商每年均会进行终端手机机型迭代,公司供应的手机钢壳电池具体型号也会随终端机型相应迭代,相应具体型号生命周期在1-2年以内。基于交易习惯,客户对于新机型对应的型号会重新定价,且手机钢壳电池产品作为智能手机消费电子领域下游高端客户的技术方向,产品附加值高,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旗舰手机,头部客户下一代新机型对应新的手机钢壳电池产品基于容量、正常手机代际技术革新,平均销售单价下降风险相对较低。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测算单价低于2025年钢壳电池产品平均售价及2026年度需求协议平均售价,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3)营业收入测算

营业收入等于经营期各年度上述当年销量乘以预计单价。

(4)成本费用测算

1)营业成本

公司在测算本项目的营业成本时,主要参考公司2025年已量产智能手机钢壳电池产品的相关单位成本,并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实际配置人员和购置设备进行调整,测算得出单位成本,基期和达产期保持一致。公司本项目所生产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Grant Thornton致同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包括钴酸锂、石墨、隔膜、电解液等。本项目的原材料成本参考2025年已量产的智能手机钢壳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单位直接材料费用,乘以经营期各期的产品销量确定。公司已在与头部客户所签协议中就主要原材料价格事项进行约定,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公司将依据相关框架协议积极与客户进行协商,对产品价格相应调整。

人工薪酬方面,本项目的直接人工费用依据项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并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本项目拟配置生产人员882人。

制造费用主要包含折旧和其他制造费用。折旧方面,包含建筑装修费用及新增设备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装修折旧按15年折旧,残值率为 0% ,机器设备按5/8/10年折旧,残值率为 0% ;前述折旧会计处理与发行人现行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能源消耗费用、辅助人工、间接材料费用等,主要依据历史实际发生费用测算,即参考2025年已量产的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乘以生产期各期的产品销量确定。

综上,本项目达产年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占比

直接材料

76.73%

直接人工

3.43%

折旧

13.15%

其他制造费用

6.69%

合计

100.00%

2)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销售费用率与管理费用率系根据公司2025年的对应费用率情况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化效应之后予以预计,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为 0.56%,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率为 8.44%。

Grant Thornton致同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系生产型项目,项目研发费用主要结合募投项目中样品线折旧金额及公司历史研发费用中折旧占比进行预估,研发费用率根据项目预计研发费用发生额占项目营业收入比例进行取值。本项目的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系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并结合项目情况予以预计,研发费用基于项目预计发生金额进行预估,具有合理性。

(5)净利润

根据前述测算并按 15%所得税税率计算,本项目达产年后可以实现净利润 47,075.82万元/年。

(6)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8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68年。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产销率、产能利用率系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及钢壳电池的应用趋势、下游市场客户需求、公司钢壳电池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综合测算得出,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公司2025年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销售平均价格,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下调取整并进行年降;成本费用主要包含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等,参考公司生产经营及历史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公司基于前述数据谨慎预测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测算合理、审慎。

2、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公司历史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1)与公司历史项目的对比情况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公司历史项目对比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IRR)

投资回收期

1

IPO变更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16.97%

6.29

2

前次募投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5.74%

5.03

![](page=24,bbox=[326, 180, 912, 352])

3

本次募投项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20.80%

5.68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公司历史类似项目、投资回收期处于历史类似项目的中间水平。

本项目测算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均优于IPO变更项目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主要系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于2024年规划,规划设计时间较早,当时公司及行业的钢壳电池产品整体仍处于样品试制与性能试验验证阶段,尚未实现规模化量产;下游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产品导入及认证流程亦处于测试验证环节。基于该项目实施阶段及市场导入进度,在当时经济效益测算时较为审慎。根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2025年投产后实现效益4,589万元,超过承诺效益年均净利润 4,036.51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系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钢壳电池工艺技术门槛更高,投资效益相对较好,测算毛利率高于聚合物叠片电池项目的测算毛利率。本项目达产年毛利率高于公司历史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年测算毛利率 21.91%。本项目投资回收期略长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系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较短且产能释放速度较快,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建设满1年后开始试运营并在当年实现达产年的产量/销售量比例为 75%,项目第3年即实现满产,因此投资回收期相对较短。

综上,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公司历史项目对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备合理性。

(2) 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简称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IRR)

投资回收期

1

紫建电子

万州大容量新兴消费类产品电芯及PACK

22.86%

6.31

![](page=25,bbox=[326, 179, 913, 353])

项目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18.07%

6.66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

22.08%

6.38

2

豪鹏科技

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12.76%

9.77

行业平均

18.94%

7.28

3

本次募投项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20.80%

5.68

1)内部收益率

由于不同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具体产品类型、应用领域、投资构成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整体处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的区间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

2)投资回收期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相对短于同行业类似项目,一方面系本项目建设期整体较短,在公司已基本完成建设的厂房内实施,建设期和爬坡期合计为2年,项目建设第二年拟实现销售数量为1,785万只;而紫建电子的“万州大容量新兴消费类产品电芯及PACK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另一方面,系本次募投产品主要对应下游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钢壳电池产品需求,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目标客户对电芯性能、安全性、一致性要求严苛,目前全球仅公司和ATL量产,产品单价和内部收益率也相对较高;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下游应用领域主要系智能穿戴、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产品,与本项目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以上综合导致本项目投资回收期较短。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测算合理、审慎,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受项目规划时间、建设周期、产能释放速度、产品类型、技术先进性、应用领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备合理性。

Grant Thornton致同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历史已投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公开资料,复核本次募投项目工程费用、建筑面积、设备数量等测算依据及与新增产能的匹配性,对比分析相关单价、效益测算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等,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现有资金余额、资金受限情况、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情况。查阅《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约定的各年度考核营业收入。参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未来资金用途及需求等测算公司未来资金缺口。测算本次融资非资本性支出占比;

3、取得公司与下游客户签署的协议,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募投项目产品价格、产销率、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以及收益指标测算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及其他费用的测算依据充分,本次募投项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产值关系匹配,具备合理性。近年来同行业公司的类似项目中均未披露装修具体价格信息,本项目装修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差异具有合理性。本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与公司已建成的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IPO募投项目变更)基本一致,高于公司2022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主要系本项目采用的钢壳工艺生产工序流程更长,需配置设备类型与数量更多。本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

Grant Thornton致同

金额高于豪鹏科技的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主要系项目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产品容量、产品单价、生产设备的标准要求等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本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的相关规定;

3、本次募投项目中产销率、产能利用率系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及钢壳电池的应用趋势、下游市场客户需求、公司钢壳电池产能及市场占有率综合测算得出,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公司2025年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销售平均价格,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下调取整并进行年降;成本费用主要包含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等,参考公司生产经营及历史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公司基于前述数据谨慎预测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测算合理、审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受项目规划时间、建设周期、产能释放速度、产品类型、应用领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但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第5条的相关要求。

问题2.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4,562.22万元、1,154,107.20万元、1,441,040.5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110.79万元、34,899.19万元、 31,078.97万元。2)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均超过 60%。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62,969.79万元、54,058.08万元、79,018.93万元。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5,077.63万元、189,221.85万元、278,304.97万元。

Grant Thornton致同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下游发展趋势、供需情况、竞争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单价、销量、成本费用变动情况、销售模式等,说明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相关材料成本传导是否及时;(2)公司海外销售区域及经营情况,分析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说明公司境外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运费、汇兑损益、信保数据等是否匹配;(3)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情况,说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超额确认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4)公司2025年度存货规模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减值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下游发展趋势、供需情况、竞争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单价、销量、成本费用变动情况、销售模式等,说明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相关材料成本传导是否及时

1、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下游发展趋势、供需情况、竞争状况、销售模式

(1)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下游发展趋势

1) 行业向高质量发展,集中度提升:政策引导和技术进步推动行业从产能扩张转向质量优先,龙头企业凭借技术、资金和全球化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行业洗牌加速。

2) AI与高端化驱动技术升级:终端产品轻薄化、高算力需求叠加AI应用,催

Grant Thornton致同

生对高能量密度、长寿命电池的需求,钢壳结构等先进工艺成为高端配置关键。

3) 定制化与快速响应成核心能力:消费电子迭代快,电池厂商需具备灵活研发和定制化生产能力,以匹配AI终端等新兴需求,强调质量稳定性和创新响应速度。

(2)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供需情况

消费锂离子电池行业供需总体呈现存量需求大、高端市场增速超过整体市场高质量发展成为头部消费类锂电池企业的共同目标。

需求方面,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出货量保持稳定,根据Omdia发布的报告, 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2.2亿台,同比增长 7.5%。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36亿部,同比增长 6.4%;2025年达12.60亿部,同比增长 1.9%。根据Counterpoint数据,2025年上半年高端智能手机(均价大于600美元)销量同比增长 8%,创上半年历史新高;增速高于同期全球智能手机整体市场,智能手机高端化趋势愈加显著。

供给端竞争加剧,但行业格局趋于集中,龙头企业优势明显。技术迭代加速,钢壳电池凭借高空间利用率和灵活性正快速渗透,硅碳负极的量产也推动了能量密度提升。在钢壳电池、硅碳负极等技术升级路线上深耕的锂电池头部厂商收入增速将快于行业水平。

短期成本压力显著,主要材料钴酸锂价格上涨和出口退税率下降压制了中游制造环节的盈利能力。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2025年末钴酸锂价格为39.80万元/吨,较2024年末上涨172.66%,2026年继续保持上涨趋势。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电池出口退税率由 13%下调至 9%。根据《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 9%下调至 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出口退税。

Grant Thornton致同

(3)锂离子电池行业的竞争状况

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与ATL、三星SDI、LG Chem/LG新能源等企业展开竞争。

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2025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市场份额为 35.50%;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市场份额为 8.30%;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前三,市场份额为 9.44%。

(4)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销售模式

锂离子电芯和电池模组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件,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对其采购产品的不同,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2、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

(1)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375,035.39

95.42%

1,118,233.79

96.89%

1,102,786.24

96.35%

其中:消费类

1,160,253.61

80.51%

1,026,505.52

88.94%

1,048,036.13

91.57%

动力及储能类

214,781.78

14.90%

91,728.27

7.95%

54,750.12

4.78%

其他业务收入

66,005.15

4.58%

35,873.41

3.11%

41,775.97

3.65%

合计

1,441,040.54

100.00%

1,154,107.20

100.00%

1,144,562.22

100.00%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4,10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83%,2024

Grant Thornton致同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及产业链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公司深化市场拓展,客户份额有效提升,降低产品价格随原材料波动的下行影响;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0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4.86%,2025年,面对上游原材料由跌转涨、国际贸易关税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公司在消费类业务板块积极扩展高端手机电池市场,动力及储能业务客户拓展亦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5%;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5%,主要为公司生产环节所产生的废品、废料的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环节的一部分。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消费类、动力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两类产品收入变动的具体分析如下:

$ \textcircled{1} $消费类电池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池收入分别为1,048,036.13万元、1,026,505.52万元及 1,160,253.61万元,2024年略有下滑,变动比例在 5%以内,2025年同比增长 13.03%。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A、2024年公司消费类电池收入整体略有下滑,主要受下游消费电子市场及公司市场开拓影响

根据 Canalys 数据,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2.02亿台,同比增长 4%。 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与惠普、联想、戴尔、苹果、华硕、宏基、微软、亚马逊等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合作,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领域保持稳定供货份额。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数据,2024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2024年公司笔电类(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63.44亿元,略有下滑。

手机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36亿部,同比增长 6.4%。在此背景下,公司与现有客户苹果、小米、华为、荣耀、OPPO、

Grant Thornton致同

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2024年公司手机类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32.51亿元,略有下滑。

其他消费类产品业务方面,公司更大范围地拓展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2024年公司其他消费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 51.94%。

B、2025年公司消费类电池收入同比增长 13.03%,主要得益于高端手机电池业务拓展取得成效

笔电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分析机构 Omdia发布的报告,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2.2亿台,同比增长 7.5%,市场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领域保持稳定供货份额,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 2025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维持2024年的全球排名。2025年公司笔电类(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63.41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手机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IDC数据,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12.6亿台,同比增长1.9%;2025年苹果手机全球市场出货量达2.48亿部,同比增长6.3%;三星手机全球出货量达2.41亿部,同比增长7.9%,均超行业平均增速。为进一步提高手机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与现有客户苹果、小米、华为、荣耀、OPPO、 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与三星就手机电池项目展开深度技术研讨。2025年公司手机类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44.93亿元,同比增长38.24%,主要系公司积极提升在高端市场、高端机型的份额,当年钢壳电池等高端产品批量出货,满足终端产品对电池高能量密度、高充电速率和轻薄化需求。根据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显示,2025年公司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当年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总出货量的9.44%,全球排名前三。

部分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逐渐推动手机电池封装从软包到钢壳的加速迭代,直接带动公司钢壳手机电池收入增长。随着终端巨头逐渐切换至钢壳电池技术路

Grant Thornton致同

线,钢壳电池作为旗舰机型的关键组件,其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容。目前,钢壳电池由于其工艺复杂程度高,行业内企业普遍处于技术验证向规模化应用转化的关键阶段,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公司亟需加快产能建设步伐以巩固先发优势,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其他消费类产品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首次实现以Cell+Pack(A+A)供货模式为三星供应高端智能手表电池,并为三星量产交付耳机扣电,在能量密度、充放电循环次数等关键指标上表现优异。2025年公司其他消费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7.68亿元,同比增长 14.45%。

$ \textcircled{2} $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及储能类业务进行差异化竞争,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收入分别为54,750.12万元、91,728.27万元及214,781.78万元,2024年与2025年较上年增速分别为 67.54%和 134.15%。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649万辆,同比增长 28.2% ,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 50% ,下游市场的增长为公司开拓汽车低压锂电池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汽车低压锂电池业务方面,公司的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于2023年开始批量出货,2024年至2025年,汽车低压锂电池出货量约90万套、169万套,逐渐成为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营收的主要来源之一;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已通过多家车企的体系审核,先后获得上汽乘用车、智己、GM、捷豹路虎、理想、奇瑞、广汽、吉利、Stellantis、奔驰、蔚来、上汽大众、东风日产等众多国内外头部车企的定点,并陆续量产供货。

行业无人机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持续保持与行业客户的深度合作,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行业无人机电池营收同比显著增长。

销售模式方面,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仍以直接销售为主,其中汽车低压锂

![](page=34,bbox=[327, 180, 912, 353])

电池产品需通过新客户认证,需一定的导入周期,在2023年批量导入后收入增长显著;行业无人机电池为公司传统优势项目,公司持续保持与客户的深度合作。

2)公司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亿纬锂能

6,146,963.08

26.44%

4,861,455.65

-0.35%

4,878,358.72

欣旺达

6,324,625.21

12.90%

5,602,063.41

17.05%

4,786,222.70

鹏辉能源

1,194,395.81

50.04%

796,050.73

14.83%

693,247.55

豪鹏科技

586,652.25

14.84%

510,845.11

12.50%

454,080.92

平均值

3,563,159.09

26.06%

2,942,603.73

11.01%

2,702,977.47

公司

1,441,040.54

24.86%

1,154,107.20

0.83%

1,144,562.22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同比变动率平均值为各家同比变动率的平均数,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0.83%、24.86%,行业平均增速分别为 8.87%、21.09%。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值变动趋势的分析如下:

2024年,公司收入增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结构以消费类为主,动力及储能业务收入占比较低。相比之下,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增长则主要得益于其动力业务占比更高且显著增长,以及豪鹏科技在运动相机等消费细分领域的拓展。具体而言:2024年,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虽增速达 67.54%,但因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对整体收入增长贡献有限。2024年,欣旺达电动汽车类及储能系统类电池收入超17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40%;2024年,鹏辉能源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83%;2024年,豪鹏科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2.50%,主要来自消费类业务,主要受益于其运动相机等细分消费赛道的需求放量,且其收入基数小于公司导致与公司存在增速差异。2024年,亿纬锂能营业收入小幅下滑,主要系动力电池业务受下游乘用车客户销量不

Grant Thornton致同

及预期及竞争加剧影响,收入下降。

2025年,公司收入增速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25年,鹏辉能源营业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得益于下游细分储能市场的景气度较高,并且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储能业务。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受高端手机电池业务拓展进展显著及动力储能类业务高速增长驱动,呈现增长态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消费类

25.80%

-2.88%

28.68%

1.09%

27.60%

动力及储能类

14.00%

18.16%

-4.16%

10.89%

-15.05%

主营业务

23.96%

-2.03%

25.99%

0.51%

25.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48%、25.99%、23.96%,2024年度保持稳定,2025年度有所下滑。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存在差异,2024年消费类电池毛利率保持稳定略有增长,2025年同比下降2.88个百分点;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毛利率持续改善,并在2025年度转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1)消费类电池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池的单位价格、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支

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销售收入

1160253.61

13.03%

1026505.52

-2.05%

1048036.13

销售成本

860896.60

17.59%

732086.72

-3.52%

758829.87

![](page=36,bbox=[326, 179, 913, 352])

销量

44,088.58

15.65%

38,121.85

15.83%

32,911.51

单位价格

26.32

-2.27%

26.93

-15.44%

31.84

单位成本

19.53

1.68%

19.20

-16.71%

23.06

毛利率

25.80%

-2.88%

28.68%

1.09%

27.60%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池的毛利率分别为 27.60%、28.68%和 25.80%。2024年毛利率较上年提升1.09个百分点,2025年则下降2.88个百分点,具体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2024年,消费类电池毛利率略有增长,单位价格与单位成本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影响均有所下降,但是单位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1.84%、67.10%和 62.60%,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影响显著。2024年公司钴酸锂采购单价同比下降超 35%,带动单位成本下降;单位价格亦随客户要求相应下调,其降幅略低于成本降幅,体现出在原材料下降时,材料成本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性,对公司毛利率产生有利影响。

2025年,消费类电池毛利率下降2.88个百分点,主要受笔电类电池毛利率下降及手机类电池高端产品出货毛利率提升综合影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电池出口退税率由 13%下调至 9%。2025年,公司笔电类电池以外销为主,受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成本上升影响,其毛利率下降5.02个百分点。2025年,手机类电池主要受益于来自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收入增长以及高端产品的大批量出货,毛利率有所增长。2025年,手机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因出口占比较笔电类电池低,当年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低于笔电类产品。

2)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的单位价格、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支

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page=37,bbox=[327, 180, 913, 352])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销售收入

214,781.78

134.15%

91,728.27

67.54%

54,750.12

销售成本

184,722.00

93.34%

95,544.59

51.68%

62,990.83

销量

2,078.25

151.12%

827.59

169.31%

307.30

单位价格

103.35

-6.76%

110.84

-37.79%

178.16

单位成本

88.88

-23.01%

115.45

-43.68%

204.98

毛利率

14.00%

18.16%

-4.16%

10.89%

-15.05%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的毛利率分别为-15.05%、-4.16%和 14.00%,由负转正,主要得益于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固定成本摊薄以及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的下跌。

报告期内,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单位价格分别下降 37.79%、6.76%,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造成,2024年和2025年低容量的汽车启停电池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其中 2024年低容量产品占比提升尤为显著,而电池售价通常与容量正相关,单位价格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单位成本分别下降 43.68%、23.01%,一方面系 2024年和2025年低容量产品占比提升,另一方面系规模效应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等促使单位制造费用、单位材料下降显著。

对于材料成本传导:公司产品主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要素,占比超过 60%。尽管发行人将根据钴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与下游终端客户协商对产品售价进行相应调整,但由于调价周期、谈判进程、下游市场供需状况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材料成本向销售价格的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3)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亿纬锂能

16.05%

17.26%

16.87%

![](page=38,bbox=[327, 180, 913, 353])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欣旺达

13.64%

15.16%

14.39%

鹏辉能源

13.58%

12.61%

15.89%

豪鹏科技

18.23%

17.54%

19.30%

平均值

15.38%

15.64%

16.61%

公司

23.96%

25.99%

25.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消费类电池业务影响,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6%、8.20%及 15.62%,占比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消费类电池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消费类电池毛利率通常高于动力及储能类电池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消费类业务电池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亿纬锂能

18.04%

21.28%

17.18%

欣旺达

50.05%

54.50%

60.14%

鹏辉能源

未披露,但收入主要来自于储能业务

豪鹏科技

88.62%

96.34%

100.00%

公司

84.38%

91.80%

95.04%

来源: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突出的行业地位、规模效益和优质客户资源及产品结构的差异,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亿纬锂能消费类业务占比相对低于公司,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公司;欣旺达与公司类似,以消费类电池为主,虽然下游应用领域与公司相似,但欣旺达以电池模组销售为主,公司以电芯销售为主,电芯毛利率通常高于电池模组毛利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欣旺达具有合理性;鹏辉能源消费类电池收入占比较低,其收入主要来自储能业务,毛利率低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豪鹏科技与公司类似,以消费类电池为主,虽

Grant Thornton致同

然下游应用领域与公司相似,但得益于公司在行业地位、规模效应、客户群体广泛性以及主要终端客户的供应地位和整体市场份额方面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豪鹏科技。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高端手机电池批量出货、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变化及业务规模效应等因素综合影响,材料成本传导受调价周期、谈判进程、下游市场供需状况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一定滞后性,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增长,受益于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过程中,材料成本向下游传导的滞后性;2025年,发行人通过战略备货减少了钴酸锂市场价格上涨的冲击;当年发行人消费类锂电池单位成本变动幅度低于钴酸锂市场价格变动幅度,有效对冲了原材料价格上涨过程中公司向下游客户成本传导滞后的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得益于消费类电池业务收入占比高及公司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头部地位。

(3)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

1,441,040.54

100.00%

1,154,107.20

100.00%

1,144,562.22

100.00%

营业成本

1,092,354.52

75.80%

857,624.62

74.31%

856,422.96

74.83%

毛利

348,686.02

24.20%

296,482.58

25.69%

288,139.26

25.17%

销售费用

8,123.46

0.56%

6,551.31

0.57%

4,835.99

0.42%

管理费用

121,560.49

8.44%

115,505.86

10.01%

126,332.05

11.04%

研发费用

185,775.70

12.89%

145,847.10

12.64%

115,006.68

10.05%

财务费用

18,809.77

1.31%

3,534.08

0.31%

9,429.98

0.82%

![](page=40,bbox=[327, 181, 913, 353])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期间费用小计

334,269.41

23.20%

271,438.34

23.52%

255,604.69

22.33%

其他收益

22,287.65

1.55%

19,172.16

1.66%

13,760.21

1.20%

资产减值损失

-19,376.20

-1.34%

-24,659.09

-2.14%

-31,853.68

-2.78%

所得税费用

-28,598.19

-1.98%

-17,770.94

-1.54%

-13,695.26

-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165.61

3.27%

43,035.47

3.73%

34,418.94

3.01%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毛利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表现,公司营业毛利额由288,139.26万元上升至348,686.02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带来的毛利额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费用为主要构成的期间费用金额持续增长,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22.33%至 23.52%之间,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主要以美元结算。2025年,财务费用因美元贬值产生汇兑损失,同比增加15,275.69万元,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构成,整体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负,主要受递延所得税费用为负且超过当期所得税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为负,主要受税务可抵扣亏损金额较大以及因税会差异造成的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具体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三)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情况,说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超额确认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公司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较情况

Grant Thornton致同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亿纬锂能

413,430.37

1.44%

407,558.53

0.63%

405,017.47

欣旺达

105,723.45

-27.99%

146,824.06

36.43%

107,619.83

鹏辉能源

20,602.25

181.61%

-25,245.57

-685.72%

4,310.20

豪鹏科技

20,307.49

122.54%

9,125.38

81.43%

5,029.78

平均值

140,015.89

69.40%

134,565.60

-141.81%

130,494.32

公司

47,165.61

9.60%

43,035.47

25.03%

34,418.94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整体而言,公司与豪鹏科技、欣旺达主要业务方向均为消费类电池,剔除欣旺达2025年因诉讼和解事项特殊影响,公司与欣旺达、豪鹏科技净利润变动方向基本一致。具体分析如下:

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因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较大:(1)亿纬锂能因其动力电池业务受下游乘用车客户销量不及预期及竞争加剧影响而下滑,净利润增速较低;(2)鹏辉能源主要从事储能业务,因所处细分储能行业竞争加剧,在2024年计提较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亏损。

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变化方向存在差异:(1)鹏辉能源2025年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细分储能市场需求旺盛、价格回升带动毛利率提升,叠加海外订单放量与经营效率改善,全年扭亏为盈;(2)豪鹏科技主要得益于消费类客户结构优化、储能类业务毛利率转正、期间费用有效控制,净利润大幅增长;(3)欣旺达受诉讼和解及期间费用增加影响,净利润下滑;(4)亿纬锂能虽收入增长,但股权激励费用上升抑制了利润释放。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波动受主营业务毛利额提升、以研发费用为主要构成的期间费用的增长、其他收益增加以及因可抵

Grant Thornton致同

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造成所得税费用为负等因素影响,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整体水平、变动方向和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规模、主要应用领域占比及新业务拓展所处阶段不同导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海外销售区域及经营情况,分析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说明公司境外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运费、汇兑损益、信保数据等是否匹配

1、公司海外销售区域及经营情况,分析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60%以上,外销区域主要集中于境内保税区,来自境内保税区的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在 90%以上,一定程度上隔离了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所带来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外销业务地区

2023年至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内外销规模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506,296.70

36.82%

387,588.93

34.66%

388,044.42

35.19%

外销

868,738.69

63.18%

730,644.86

65.34%

714,741.82

64.81%

其中:境内保税区

781,989.25

56.87%

691,299.02

61.82%

683,292.50

61.96%

其他外销地区

86,749.44

6.31%

39,345.84

3.52%

31,449.32

2.85%

合计

1,375,035.39

100.00%

1,118,233.79

100.00%

1,102,786.24

100.00%

2023年至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均在 60%以上,外销地区主要为境内保税区,来自境内保税区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96%、 61.82%及 56.87%,产品直接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其他外销地区主要为美国、印度和泰国,其中对美国、泰国的销售主要由境内经营主体出口销售,对印度的销售

Grant Thornton致同

主要由当地子公司销售。

(2)公司境内外经营情况

在中国境内,公司在珠海、重庆、浙江等地建设了主要生产基地;在境外,公司马来西亚工厂基本建设完成,拟作为公司未来海外生产基地;印度、墨西哥工厂主要为PACK业务生产基地,主要为区域内客户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目前经营规模较小,生产的主要材料主要来自中国境内。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国内生产基地生产加工完成,且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国内,境外生产占比较低。

(3)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情况及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处于产业链的中游,通常与终端客户建立商业合作关系后,按照终端客户的指示,将所生产的电池产品销售给其指定的处于境内保税区的EMS厂商(电子制造服务商,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s),并由EMS厂商完成组装后交付至终端客户,因此,产品直接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所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发行人销售至境内保税区的产品对应的终端客户主要系全球知名的国际化企业,其产品销往全球,前述企业应对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的能力较强。虽然近期关税贸易政策对公司报告期内销往保税区的产品无直接影响,但是公司产品对应的终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主要产品销往全球,如全球关税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在造成消费电子下游需求萎缩或下游客户基于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化要求价格调整等潜在不利影响。

公司其他外销地区主要为美国、印度和泰国,上述外销地区与中国之间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情况如下:

主要外销地区

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情况

美国

1、2022年至2025年3月:进口关税税率28.4%=基础关税3.4%+美国301关税政策加征的25%的关税;

2、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9日:进口关税税率48.4%(基础关税3.4%+

![](page=44,bbox=[327, 180, 912, 353])

主要外销地区

近期关税及贸易政策情况

美国301关税加征25%+2025年“芬太尼关税”加征20%;

3、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23日:进口关税税率38.4%(基础关税3.4%+美国301关税政策加征的25%的关税+2025年11月10日起“芬太尼关税”10%);

4、2026年2月24日至今:进口关税税率28.4%(基础关税3.4%+美国301关税政策加征的25%的关税)。

印度

锂离子蓄电池:进口关税税率20%。

泰国

进口关税税率0.00%。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公司在美国的销售主要采用DAP、FCA贸易条款,公司不直接承担出口的关税成本。但如果美国进一步加征关税,会对公司在美国的销售产生潜在不利影响,如客户减少进口或基于关税情况重新议价。公司在印度的销售主要是当地子公司生产销售,主要原材料来自境内。公司在泰国的销售主要采用DAP贸易条款,中国境内销往泰国的锂电池关税税率为 0%0\% 。整体而言,外销区域中美国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较大,但公司在美国的销售金额较小,预计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不会对公司外销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外销业务相关风险的披露情况

目前,公司产品直接离岸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相关国家及地区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整体可控。公司外销业务除受关税及贸易政策影响外,汇率波动、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同时,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以及对冲国际关税波动风险,已在马来西亚、印度、墨西哥等地建厂,由此会产生一定的跨境经营风险,相关风险的披露情况如下:

1) 对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汇率波动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货币计价及结算,在外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减少,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产品毛利率、外销产品折算的平均人民币销售均价亦相应降低,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Grant Thornton致同

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主要为美元资产)金额较大,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贬值,公司将承担较大的汇兑损失。

根据Wind数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自2025年4月以来持续下行,2025年底较 4月高点跌超 4.90%;2026年,汇率跌势延续,2026年2月下旬已跌破6.85,较2025年4月高点跌超 6.90%。如在未来期间汇率发生较大变动或不能及时结算,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则公司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2) 对于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三)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退税率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 60%,出口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 9%下调至 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未来出口退税率将会下调及取消,若公司无法将增加的成本通过合理调整出口产品售价逐步向下游传导,将直接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综合成本,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产品锂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亦可能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 对于跨境经营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之“(五)跨境经营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为满足客户需求,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已在印度、中国香港等地

Grant Thornton致同

区设立了经营机构,并在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地海外建厂。

跨境经营可能使公司面临多重风险。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产业政策、外汇管制、税收制度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存在不确定性,若发生贸易壁垒或监管政策突变等不利变化,可能直接冲击当地业务的运营与盈利。同时,跨境生产、销售及财务环节的复杂度较高,若公司管理能力未能与业务扩张同步提升,可能导致运营效率下降或成本失控。此外,不同地区的商业文化、劳动法规差异可能引发团队协作或整合挑战,增加管理难度。公司虽已通过市场研究、本地化运营等措施积极应对,但若风险超出可控范围,仍可能对境外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高,但主要集中于境内保税区,销售至海外收入占比较低,公司作为中游供应商,通常按终端客户指示将产品销往境内保税区的EMS厂商,由后者完成组装出口,因此公司不直接承担关税成本,一定程度上隔离了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所带来不利影响。对于直接出口占比较小的美国、印度、泰国等市场,公司通过当地子公司销售或采用DAP/FCA等由买方承担关税的贸易条款进行。尽管美国关税政策近年有所波动,但由于销售占比较小,交易模式灵活及客户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相关变动预计不会对公司外销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对于外销业务相关的风险,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2、说明公司境外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运费、汇兑损益、信保数据等是否匹配

(1) 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外销收入

A

868,738.69

730,644.86

714,741.82

海关报关金额

B

872,392.87

761,641.00

741,872.24

![](page=47,bbox=[327, 180, 913, 353])

差异率1

C=(A-B)/A

-0.42%

-4.24%

-3.80%

免抵退出口销售额

D

849,542.98

757,498.33

750,227.44

差异率2

E=(A-D)/A

2.21%

-3.68%

-4.96%

出口退税申报金额

F

75,297.71

96,641.41

97,529.57

匡算出口退税率

G=F/B

8.63%

12.69%

13.15%

公司适用出口退税率

I

9%

1-11月13%、12月9%

13%

1)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金额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金额的差异率分别为-3.80%、-4.24%和 -0.42%,差异较小,整体匹配性较高。差异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因素:

$ \textcircled{1} $时间差异:公司部分外销客户采用VMI模式,货物调拨至VMI仓时即需报关,而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实际领用时,导致报关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进而使得实际结算价格、结算汇率与报关时的价格和汇率存在差异。此外,对于非VMI模式的外销客户,通常报关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也会存在少量时间差异。

$ \textcircled{2} $销售返利差异:公司对部分外销客户存在销售返利,销售返利的计提或实现会影响外销收入的确认金额,但海关报关金额中未包含销售返利相关调整;

$ \textcircled{3} $主体差异:即外销收入确认的主体与出口主体存在差异。一方面,海关报关金额包括境内生产主体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另一方面,外销收入确认包括中国香港、印度、墨西哥等境外子公司对外销售金额,不在海关报关金额统计范围内。

2)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免抵退出口销售额的差异率分别为-4.96%、-3.68%和 2.21%,处于合理区间,整体匹配性较高。差异主要源于确认时点不同:公司外销收入按客户签收或领用货物时点确认,而出口退税需要在报关完成且收齐相关单证后方可申报,因此存在正常的时间性差异。报告期内累计差异占累计外销收入的比例仅为-1.86%,进一步表明两者匹配良好。

Grant Thornton致同

此外,根据公司出口退税申报金额计算的出口退税率与公司适用的退税率基本一致,也体现出较好的匹配关系。

整体上,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2)外销收入与运费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外销运费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外销收入

868,738.69

730,644.86

714,741.82

外销运费

2,693.34

2,439.08

2,311.32

占比

0.31%

0.33%

0.32%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运费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2%、0.33%和 0.31%,占比较低且保持稳定。公司外销收入与外销运费之间的变动趋势一致,匹配性较高。

(3)外销收入与汇兑损益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汇兑损益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期初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A

7.1884

7.0827

6.9646

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B

7.0288

7.1884

7.0827

美元汇率波动率

C=(B-A)/A

-2.22%

1.49%

1.70%

外销收入

D

868,738.69

730,644.86

714,741.82

汇兑损益(亏损为负数)

E

-2,638.97

10,861.28

6,704.50

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

F=E/D

-0.30%

1.49%

0.94%

注:美元汇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超过 60%,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6,704.50万元、10,861.28万元和-2,638.97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94%、1.49%和-0.30%,整体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汇兑损益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

![](page=49,bbox=[327, 181, 912, 353])

动及外销规模综合影响。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如下:

![](page=49,bbox=[330, 568, 1720, 1301])

数据来源:Wind

上图显示,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2023年初至2025年3月末呈现波动上涨的趋势,2025年4月开始至2025年底,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保持下跌趋势。

2023年至2024年,汇兑损益从6,704.50万元增至10,861.28万元,增幅超 60%;外销收入从714,741.82万元增长至730,644.86万元,增幅较小。汇兑损益增长幅度高于外销收入增幅,主要系2024年度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波动上升,导致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2024年至2025年,汇兑损益转向,为亏损2,638.97万元,但外销收入从730,644.86万元增长至868,738.69万元,继续保持上涨趋势,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从2025年4月开始贬值,并叠加外销业务规模扩大,进而导致汇兑损失。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主要受汇率走势及外销规模综合影响,各期形成的汇兑损益与汇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整体相匹配。

(4)外销收入与信保数据的匹配性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防止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非强制性商业保险。公司外销业务的主

Grant Thornton致同

要合作方为苹果、惠普、联想、戴尔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及锂电池PACK厂商,双方合作历史较长,客户资信优良,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

除子公司珠海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因符合相关扶持免费政策,对部分外销业务进行投保外,2024年度投保的外销收入为 12,267.95万元,2025年度投保的外销收入为4,734.04万元,占公司外销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未就其他客户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

综上,公司外销收入与信保数据之间不具备直接可比性,当前外销业务风险管理策略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三)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情况,说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超额确认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税务可抵扣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折旧年限税会差异、已纳税政府补助收入、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股份支付和销售返利等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284,535.56

202,257.53

225,185.82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99,706.68

182,576.90

114,194.89

小计

484,242.24

384,834.43

339,380.71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139,654.68

138,985.76

107,250.73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256.11

5,551.93

6,149.46

小计

142,910.79

144,537.69

113,400.19

Grant Thornton致同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依据

1)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2)相关法规依据及形成原因

$ \textcircled{1} $可抵扣亏损

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公司确认可抵扣亏损的相关法规依据如下:

法规依据

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境外税法

根据印度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根据墨西哥和马来西亚的税法规定,可抵扣亏损可以在产生之年起十年内进行抵扣;

根据美国的税法规定,可抵扣亏损可以在产生之年起二十年内进行抵扣;

根据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税法规定,可抵扣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

![](page=52,bbox=[326, 179, 912, 352])

法规依据

具体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后相关规定延长至2023年度)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textcircled{2}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除税务上的可抵扣亏损之外,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价值产生差异,导致未来可抵扣税额存在暂时性差异,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如下: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形成的原因

折旧年限税会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中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由于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低于10年,相关资产由于会计与税法折旧摊销年限存在差异,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已纳税政府补助收入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当年将政府补助作为征税收入,故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零,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因税法规定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之前,预计的减值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造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股份支付

因税法规定在等待期内会计口径分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实际行权时,再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销售返利、预计负债、竞业激励基金、预提费用

因税法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销售返利、诉讼赔偿、竞业激励基金、电费等各项费用在实际支付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相关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导致存货、固定资产等账面价值减少时,计税基础不变,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租赁负债

税法规定经营租赁应按租金支付进度在税前抵扣,并不认可会计上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折旧和摊销额,因此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合约等金融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规定按购买成本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税法规定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缴企业所得税,导致持有期间相关应收款项融资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

Grant Thornton致同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若预计未来期间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主要构成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情况

(1)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税务可抵扣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报告期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两种,其主要来源主体及确认依据如下:

分类

主要来源主体

确认依据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珠海冠宇、浙江冠宇、浙江冠宇电源、重庆冠宇动力以及重庆冠宇电池

前述主体系公司消费及动力业务核心的生产经营主体,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冠宇动力电池、冠宇动力电源

前述主体主要为动力板块业务在珠海的子公司,而基于公司统筹规划,动力业务经营主要围绕浙江等区域开展,动力业务在珠海的子公司未来期间预计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未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后的净额)分别为62,969.79万元、54,058.08万元、79,018.93万元。2024年末和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分别为21,203.65万元、17,373.72万元,系对同一纳税主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page=54,bbox=[327, 179, 913, 3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284,535.56

62,076.39

202,257.53

44,174.55

225,185.82

43,068.05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99,706.68

34,316.26

182,576.90

31,087.18

114,194.89

19,901.74

合计

484,242.24

96,392.65

384,834.43

75,261.72

339,380.71

62,969.79

1)可抵扣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各业务板块主体现有经营情况、业务规模、经营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未弥补亏损可延长至十年抵扣及未来经营预期等多种因素,对在可弥补期间内的历史未弥补亏损,以未来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利润总额分别为6,001.88万元、10,975.54万元和10,770.17万元。对于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体,下表列示了从其利润总额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对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或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体,如冠宇电源、冠宇新能源、重庆冠宇电池(2023年及2024年)、冠宇动力电池和冠宇动力电源等,未纳入下表统计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润总额

-10,712.29

8,703.10

-31,562.61

减:研发费用等加计扣除形成税务上可抵扣金额

155,780.58

80,389.25

63,204.95

加: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84,718.31

67,996.52

35,470.08

加: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

405.09

1.19

8,109.38

加:政府补助纳税调整

-684.86

12,968.66

9,882.33

加:预计负债/销售返利纳税调整

-13,363.54

6,594.59

5,516.44

加:可转债价值变动纳税调整

8,370.86

9,506.70

9,882.64

![](page=55,bbox=[327, 181, 913, 353])

加:其他纳税调整项

4,768.99

-2,453.23

5,248.39

加:上期经税审定可抵扣亏损数据

-202,257.53

-225,185.82

-204,527.53

期末可抵扣亏损

-284,535.56

-202,257.53

-225,185.82

2023年初经税审审定可抵扣亏损数据为-204,527.53万元,主要来自公司在报告期初及之前持续购进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公司对符合一次性扣除标准(5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形成期初税务可抵扣亏损;202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约22亿元,2022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约27亿;同时,报告期初及之前公司亦享受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导致在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研发费用按照税法认可的实际发生额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进而形成税务上较大的期初可抵扣亏损;2021年、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62,336.69万元、77,239.7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税务上形成可抵扣亏损主要原因系:

$ \textcircled{1} $动力及储能类业务经营亏损

动力及储能类业务板块在报告期内因经营亏损会计利润总额为负及期初因动力业务前期累计经营亏损等形成的期初税法可抵扣亏损。报告期内,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主体利润总额分别为-31,562.61万元、8,703.10万元、-10,712.29万元。

$ \textcircled{2}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基于上述政策,在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研发费用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进而形成税务上报告期内可抵扣亏损。报告期内,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分别为63,204.95万元、80,389.25万元、155,780.58万元,符

Grant Thornton致同

合公司注重研发的现实情况。

上述两个因素是税务上形成大量可抵扣亏损的主要原因。

$ \textcircled{3} $其他事项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等可抵扣亏损调减事项。固定资产税会差异包括:A、报告期初及之前,公司购进固定资产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部分,导致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计税基础已在购置当年全部扣除,由第二年起降为0),由此产生的差异增加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消耗可抵扣亏损;B、会计折旧摊销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存在差异,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会计折旧年限在10年以内;而税法折旧年限中,对于购买时未有选择一次性扣除或者不符合一次性扣除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10年进行折旧摊销,税法折旧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需要调整税法折旧金额与会计折旧金额之间的差异。

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的、系统的方法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上形成递延收益;因税法规定应税政府补助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当期所得税,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销售返利、预计负债等,但相关事项尚未在税务层面实际发生,不允许从税前利润总额中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其他可抵扣差异

除可抵扣亏损之外,公司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来源于以下情形: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折旧年限的资产、已纳税政府补贴收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销售返利计提等。上述暂时性差异未设定固定抵扣期限。相关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获取足额应纳税所得额,故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非可抵扣亏损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转回时

Grant Thornton致同

间取决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周期。当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在未来期间实现经济利益或清偿义务时,对应的暂时性差异相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也随之结转。

3、基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预期等,对应可弥补亏损到期之前,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超额确认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主体税务上可抵扣亏损余额预计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弥补亏损到期期限

可弥补亏损金额

2026年

882.96

2027年

51,066.63

2028年

45,682.43

2029年

40,805.62

2030年

55,324.74

2031年

42.45

2032年

47,284.27

2033年

7,462.56

2034年

4,816.23

2035年

31,167.68

合计

284,535.57

根据税法相关规则,于可弥补亏损到期期限前,公司需要于当期或之前产生足够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消化可弥补亏损。结合上表可弥补亏损金额的到期期限,预计公司对应可抵扣亏损到期之前,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超额确认情形:

(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面对诸多不利外部因素,仍保持一定增长韧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从2023年的114.46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144.10亿元,

Grant Thornton致同

2025年同比增长 24.86%;毛利额从2023年的28.81亿元至2025年的34.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23年的3.44亿元增至2025年的4.72亿元。前述核心经营指标的增长动力主要来自公司消费锂离子电池的全球领先地位、笔电电池市场份额的持续领先、高端手机电池批量出货以及动力及储能业务因差异化竞争实现突破。尽管2025年面临美元贬值带来的汇兑损失、出口退税率下调传导滞后、存储芯片涨价抑制部分需求等外部压力,公司仍展现出较强的盈利韧性。

(2) 下游手机电池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空间较大;基于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电池高端化需求,高端手机电池单位价值量提升,公司手机电池业务预期将逐渐从投入期至成果转化期

根据IDC数据,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60亿部,手机电池出货量是笔记本电池的5-6倍。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发布报告,2025年上半年全球高端智能手机销量同比增长 8%,创上半年历史新高,增速高于同期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苹果、三星等品牌增长领跑高端市场。

2025年,公司消费类手机锂电池销售收入增速超 35%,主要受益于钢壳电池等高端产品的业务拓展和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份额提升。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数据,公司手机类电池出货量市占率从2023年的 6.84%升至2025年的 9.44%,排名由全球第五跃升至前三。

整体而言,智能手机出货量数倍于笔记本电脑市场;且考虑下游智能手机市场的电池高端化发展趋势,手机钢壳电池的单位价值量显著高于软包电池。

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数据,ATL的手机电池出货量市占率仍超 45%。公司目前在手机电池领域还存在充分的市场份额提升空间。随着公司手机电池市场份额提升及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公司在手机电池市场及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供应份额有望扩大,显著提升手机电池业务的收入与盈利贡献,驱动整体业绩加速增长。

Grant Thornton致同

(3)报告期内,公司笔记本电脑电池出货量持续全球排名第一,笔电电池业务未来仍将是公司收入基本盘

根据 Omdia 发布的报告,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2.2亿台,同比增长 7.5%。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2023年至2025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2025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全球出货量份额为 35.50%,全球份额占比较高。公司在笔记本电脑电池领域全球领先,未来经营区间基于笔记本电脑下游需求存量基数较大,即使2026-2027年因存储等材料涨价下游笔记本电脑出货量或存在一定下滑,考虑公司在全球笔记本电脑电池市场的市场地位,笔电电池仍是公司营业收入核心构成之一。

(4)智能可穿戴下游市场增量需求能进一步扩宽公司盈利来源

AI技术浪潮为智能穿戴设备市场带来新增量。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预测,可穿戴下游市场规模预计从2026年的2,573.5亿美元增长至2031年的5,727.3亿美元, CAGR为 17.35%。公司凭借叠片工艺、钢壳电池等技术积累,以及公司与苹果、微软、三星、小米、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中兴等终端厂商的良好合作,正积极拓展至其高端智能穿戴品类产品;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新兴智能穿戴设备领域的头部厂商如谷歌、Meta、亚马逊等的业务合作,积极拓展智能手表、AR/VR等AI端侧设备电池产能,有望抢占市场先机,进一步拓宽盈利来源。

(5)报告期内,动力业务板块差异化竞争及规模化初见成效,公司构建低压启停电池+无人机电池等特色产品,2026年末第一季度已迎来盈利拐点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营业收入从2023年的5.48亿元增至2025年的 21.48亿元,2025年同比增长超 130%,毛利率由负转正至2025年的 14.00%。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标志着该业务从投入期转向贡献期。

公司凭借在消费类电池领域长期积累的研发实力与技术经验,依托超4,500人的研发团队,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公司的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于2023年开始批量出货,2024年至2025年,汽车低压锂电池出货量约90万套、

Grant Thornton致同

169万套,快速增长;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已通过多家车企的体系审核,先后获得上汽乘用车、智己、GM、捷豹路虎、理想、奇瑞、广汽、吉利、Stellantis、奔驰、蔚来、上汽大众、东风日产等众多国内外头部车企的定点,并陆续量产供货。基于成熟的软包电池制程工艺,公司将消费电池技术成功转化至低压锂电领域,并通过聚焦低压锂电战略定位,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在细分市场中建立起差异化竞争优势。

行业无人机电池业务方面,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持续保持与大疆等客户的深度合作,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行业无人机电池营收同比显著增长。

(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较大;未来基于钢壳电池的量产、汽车低压启停电池的放量,将加速公司进入业绩兑现期,未来公司研发费用率将逐渐下降并逐渐靠近行业水平,并逐渐消化、传导报告期内的部分外部不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费用达44.66亿元,持续的研发投入虽在短期内对净利润构成一定压力,但为公司构筑长期技术壁垒,特别是在手机消费电池、汽车低压启停电池、可穿戴消费电池等市场空间广阔、高附加值领域构筑技术壁垒。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虽然对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阶段性压力,但中国大陆在锂电池产业链地位突出,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主要企业ATL、公司、比亚迪和欣旺达等主要生产基地均在中国大陆,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基地,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无法被取代,因此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作为行业共性问题,在中长期将可逐渐传导或将出口退税因素考虑于定价中逐渐消化,公司正积极通过客户协商等方式逐步传导成本压力。

因此,公司已形成“笔电电池基本盘稳固+手机电池高端突破及份额提升+AI驱动可穿戴设备增长+动力及储能业务规模化、差异化竞争”的协同发展模式,充分考虑可弥补亏损金额的到期时间,公司未来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具备条件:历史研发投入已逐渐进入高端产品批量出货的价值兑现期,高端手机电池板块的高质量增长预期明显、动力储能业务最新一期已迎来盈利转折、智能穿戴电池新增量以及外部不利因素的逐渐消化或传导,共同支撑公司业绩持续改善。在对应可弥补亏

Grant Thornton致同

损到期之前,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超额确认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主要为税务可抵扣亏损、会计折旧年限和税法折旧年限有差异的资产、已纳税政府补贴收入、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确认股份费用和计提销售返利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从长期来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司均具有持续经营,具备扭亏为盈的能力,预计未来可以有效利用税务上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同时,针对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金额较大的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Grant Thornton致同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9,018.93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3.02%3.02\% 。2025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因可抵扣亏损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2025年末,公司的可抵扣亏损主要由:1、动力及储能类业务板块历史经营亏损造成;2、公司研发投入较大,研发费用按照税法相关规则口径, 100%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形成税务上可抵扣亏损。公司动力及储能类业务板块已于2026年第一季度扭亏为盈。但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剧烈变化、公司产品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在未来期限内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消化可抵扣亏损,则公司将面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进而对公司未来期间的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2025年度存货规模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减值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2025年度存货规模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95,693.08

32.02%

67,174.56

31.64%

61,853.26

28.24%

库存商品

79,949.52

26.75%

56,771.78

26.74%

72,339.71

33.03%

半成品

62,781.58

21.01%

46,039.70

21.69%

46,604.46

21.28%

在产品

33,702.28

11.28%

13,669.56

6.44%

18,502.75

8.45%

发出商品

15,291.11

5.12%

20,679.75

9.74%

10,783.16

4.92%

其他

11,424.54

3.82%

7,955.74

3.75%

8,947.80

4.08%

小计

298,842.11

100.00%

212,291.09

100.00%

219,031.14

100.00%

![](page=63,bbox=[327, 180, 913, 353])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减:存货跌价准备

20,537.14

6.87%

23,069.24

10.87%

23,953.51

10.94%

存货账面价值

278,304.97

93.13%

189,221.85

89.13%

195,077.63

89.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5,077.63万元、189,221.85万元和 278,304.97万元。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存货账面余额与生产计划及排产的合理性相关性较大。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考虑到产品交付的及时性及产线连续生产更为高效等因素,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进行排产和备货。

2025年末,公司存货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积极备货,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余额相应增加。同时,考虑到生产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如钴酸锂自2025年下半年以来价格涨幅较大,公司对部分主要原材料进行战略性备货,2025年末存货规模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

2、综合考虑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减值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1)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整体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个月以内

254,209.53

85.06%

171,896.06

80.97%

180,239.92

82.29%

7-12个月

12,107.11

4.05%

8,548.86

4.03%

23,112.12

10.55%

12个月以上

32,525.47

10.88%

31,846.17

15.00%

15,679.09

7.16%

合计

298,842.11

100.00%

212,291.09

100.00%

219,031.1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1年以内的金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2.84%、 85.00%和 89.12%,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且 80%以上存货的库龄在6个

Grant Thornton致同

月以内,存货库龄结构较好。

(2)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末存货期后结转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销售或结转金额

结转率

原材料

95,693.08

80,376.08

83.99%

库存商品

79,949.52

64,670.71

80.89%

半成品

62,781.58

31,761.60

50.59%

在产品

33,702.28

33,702.28

100.00%

发出商品

15,291.11

15,277.84

99.91%

周转材料

5,941.54

4,148.27

69.82%

委托加工物资

5,465.94

4,314.18

78.93%

合同履约成本

17.07

17.07

100.00%

合计

298,842.11

234,268.02

78.39%

公司最近一期末存货期后综合实现销售或结转的比例为 78.39%,存货整体结转情况良好。

(3)存货减值情况

1)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及参数选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各期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制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Grant Thornton致同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其差额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公司针对不同类别存货的具体减值测试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

主要参数选取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1)计算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1)估计产成品售价:根据在手合同订单的销售价格、同类产成品的在手销售订单价格或近期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2)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公司近期平均销售及税费率。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1)计算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估计产成品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存货跌价准备

20,537.14

23,069.24

23,953.51

存货账面余额

298,842.11

212,291.09

219,031.14

计提比例

6.87%

10.87%

10.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3,953.51万元、23,069.24万元和20,537.14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0.94%、10.87%和 6.87%。2023年末、 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保持稳定;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主要系2025年动力及储能业务毛利率由负转正,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带

![](page=66,bbox=[328, 182, 912, 352])

动公司2025年末存货整体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亿纬锂能

3.54%

6.86%

8.03%

欣旺达

3.65%

4.42%

9.48%

鹏辉能源

9.05%

15.39%

7.37%

豪鹏科技

6.35%

9.71%

6.37%

平均值

5.65%

9.09%

7.81%

公司

6.87%

10.87%

10.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整体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逐年向行业平均水平靠拢,主要系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3年至 2024年,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毛利率为负,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2025年动力及储能业务毛利率转正,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带动公司2025年末存货整体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结构优良,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计提了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尚处发展阶段计提比例较高,2025年随着动力及储能业务毛利率转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趋近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page=67,bbox=[327, 180, 441, 292])

1、查阅锂电池行业研究报告、统计数据;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募集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了解行业供需情况、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及销售模式等情况;查阅出口退税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出口退税率下降对发行人的影响;

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3、了解发行人外销业务地区、境外经营情况;了解境内保税区的运作模式;查阅近期中国与美国、印度、泰国之间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并分析其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4、获取报告期各期公司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汇兑损益波动数据、物流运费数据记录等;分析上述数据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及变动原因;

5、取得并查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管理层的纳税调整事项及产生的可抵扣亏损金额计算的合理性,了解公司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结合各主体盈利能力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谨慎;

6、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分类明细表,了解公司2025年末存货变动的原因;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了解库龄构成情况;了解公司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了解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情况进行对比。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page=68,bbox=[327, 179, 441, 292])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受高端手机电池业务拓展进展显著及动力储能类业务高速增长驱动,呈现增长态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高端手机电池批量出货、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变化及业务规模效应等因素综合影响;材料成本传导受调价周期、谈判进程、下游市场供需状况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得益于消费类电池业务收入占比高及公司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头部地位;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波动受主营业务毛利额提升、以研发费用为主要构成的期间费用的增长、其他收益增加以及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造成所得税费用为负等因素影响,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整体水平、变动方向和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规模、主要应用领域占比及新业务拓展所处阶段不同导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集中于境内保税区,一定程度上隔离了关税及贸易政策变动所带来不利影响。对于直接出口占比较小的美国、印度、泰国等市场,公司通过当地子公司销售或采用DAP/FCA等由买方承担关税的贸易条款进行。尽管美国关税政策近年有所波动,但由于销售占比较小,相关变动预计不会对公司外销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对于外销业务相关的风险,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5、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具有匹配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主要受汇率走势及外销规模综合影响,各期形成的汇兑损益与汇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整体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外销运费之间的变动趋势一致,匹配性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未就主要境外客户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公司的外销收入与信保数据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Grant Thornton致同

6、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税务可抵扣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构成;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超额确认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就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大及其潜在的资产减值风险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风险提示;

7、公司2025年存货规模增长主要系基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战略备料及收入增长预期的备货,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优良,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计提了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尚处快速发展阶段。整体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3.1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在变更用途、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等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是否符合预期,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存在影响;(2)分别列示两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项目投资总额为305,447.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Grant Thornton致同

289,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资本性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占募集资金比例

1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305,447.76

219,500.00

75.82%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70,000.00

24.18%

合计

305,447.76

289,500.00

100.00%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类别、主要产品工艺、产品应用领域等情况如下:

融资事项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类别

主要产品工艺

产品应用领域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和真空系统、空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生产及配套设施,购置自动正负极配料系统、正负极涂布机、全自动真空微分烘烤线、全自动热压化成分选一体机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建设高自动化、智能化的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

2024年10月

生产类项目

软包卷绕工艺电池

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

重庆锂电池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已终止)

建设生产厂房及真空系统、空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生产及配套设施,购置相应的生产及建设设备、配备相应的生产技术人员。

已终止

-

-

-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利用现有厂房,购置高精度单面制片机、切叠一体机、钢壳电池化成机等一系列先进钢壳工艺生产、检测设备,建设新型钢壳量产线。

2025年9月

生产类项目

钢壳叠片工艺电池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产品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开展消费类锂电池、车用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和下一代电池等方向的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从而聚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高能量密度、快充技术、高安全性、长循环、低成本等课题的研究。

2023年8月

研发类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先进叠片工艺生产设备,建设叠片工艺自动化生产线。

2024年8月

生产类项目

软包叠片工艺电池

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

通过购置自动化设备,对公司珠海总部厂区内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替换老旧设备,并针对部分产线引入极耳中置技术以优化生产工艺,完善产品结构。

2024年8月

技改类项目

软包卷绕工艺电池

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

![](page=71,bbox=[327, 181, 912, 352])

融资事项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类别

主要产品工艺

产品应用领域

投项目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通过在现有土地上新建厂房,将四部及五部厂区生产线搬迁至新建厂房,同时,也对该部分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

2024年8月

技改类项目

软包卷绕工艺电池

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在现有土地上新建锂离子电池试验中心及测试中心,并同步引进分切一体机、正负极激光模切机、全自动封装机、注液机等研发试验设备,配置充电测试系统、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精密钢球冲击试验机、自动电位滴定仪等研发测试设备。

2024年8月

研发类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

-

本次募投项目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通过引进钢壳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扩大钢壳电池的产能规模,深化工艺积累并强化市场供应能力,及时响应其对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有力巩固现有客户并实现高端市场份额的拓展。

尚未达到

生产类项目

钢壳叠片工艺电池

应用于智能手机产品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不适用

-

-

-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立足于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通过研发中心与试验测试中心建设、原有产线技术升级改造、新生产线扩建等,持续深耕消费类锂电池领域,满足下游消费电子领域不同产品及客户对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更高要求。一方面,前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及测试体系,为本次钢壳电池项目的技术开发与工艺验证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是前次募投的延续升级,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沿着软包卷绕电池、软包叠片电池、钢壳叠片电池产品路线进行演进,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迭代,灵活响应市场多元化需求。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2024年10月将该项目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审议变更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

Grant Thornton致同

生产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2条新型钢壳量产线,已建成投产。

钢壳电池在高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的散热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电池的严苛要求。在优质产能向头部企业集聚的趋势下,本次募投项目通过推进钢壳电池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转化,有助于公司紧跟核心客户产品升级路线,不断优化提升公司在钢壳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水平,助力公司进一步构筑技术与客户壁垒,进而在新一轮消费电子创新周期中巩固先发优势和在高端消费电子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

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采用钢壳叠片工艺,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采用的软包卷绕工艺和软包叠片工艺存在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技术工艺的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电芯封装工艺

电芯制造工艺

对比维度

钢壳工艺

软包工艺

叠片工艺

卷绕工艺

工艺定义

采用不锈钢材料作为电池外壳的封装方式,主要起保护、密封和散热作用。

采用铝塑膜软质复合材料作为电池外壳的封装方式,提供保护、密封和散热功能,同时重量较轻。

将正、负极片裁切成独立小片,与隔膜交替堆叠成层状结构的电芯工艺。

将连续的正极片、隔膜、负极片按顺序层叠并卷绕成圆柱形或方形的电芯结构。

核心特点

可实现更复杂精细异形结构,强度高,散热好,能抑制充放电时电芯的膨胀。

重量轻,可实现一定程度的异形结构,但结构强度相对较低。

内部结构均匀,空间利用率高,应力分布一致。

生产效率高,工艺成熟,成本相对较低。

主要优点

  1. 易于实现异形结构,空间利用率更高,兼顾轻薄化与长续航。
  2. 机械强度突出,安全防护性更强。
  3. 金属外壳强度高,对循环膨胀有抑制,寿命更长,耐久性更优。
  4. 散热效率优异,适配高
  5. 轻量化:铝塑膜密度低,有利于设备轻量化。
  6. 封装工艺简易。
  7. 覆盖精度高,能量密度高,空间利用更充分。
  8. 循环寿命长,结构稳定,内阻较低。
  9. 内阻低,倍率性能好,更适合高倍率充放电。
  10. 技术更成熟。
  11. 生产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成本优势明显。
  12. 适合制造圆柱电池和形状规则的方形电池。

![](page=73,bbox=[324, 180, 914, 353])

电芯封装工艺

电芯制造工艺

对比维度

钢壳工艺

软包工艺

叠片工艺

卷绕工艺

负载场景。

  1. 电池可拆卸。
  1. 形状灵活,易于制作大尺寸、异形电池。

主要缺点

  1. 重量相对较大:金属材料密度高,不利于设备轻量化。
  2. 封装工艺相对复杂,难度高。
  3. 可支持一定程度的异形设计,但因有折边及冲型角度限制,无法实现更复杂精细的异形结构。
  4. 铝塑膜结构强度低,对电芯的保护性较弱,对电池循环过程中的膨胀抑制弱。
  5. 拆卸困难:可能不符合某些回收或维修要求。
  6. 耐久性较低。
  7. 生产工艺复杂,工序多,单位产出设备投资大。
  8. 工艺要求精度高:如极片冲切及叠片时的对齐度。
  9. 内部应力不均:内外层曲率不同,长期使用可能变形,影响寿命。
  10. 能量密度较低:卷绕空隙和极耳设计导致空间有浪费。
  11. 形状单一:难以做成超薄或异形电池。

4、不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不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

(二)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是否符合预期,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存在影响

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万元)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90%

年均净利润4,036.51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4,589.05

4,589.05

是

2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

77%

年均净利润17,701.34万元

不适用

11,469.91

20,955.29

32,425.20

是

![](page=74,bbox=[327, 180, 913, 351])

线建设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于2025年第三季度投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90%,累计实现效益已达成承诺效益目标,主要系智能手机头部厂商正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的产品布局,部分头部厂商已实现规模化应用,产品需求旺盛。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77% ,主要系部分生产线于2024年陆续投入量产,产能爬坡阶段的产能利用率较低所致。2024年度由于部分生产线系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 2024年尚未达到年均净利润目标;随着产量及销量的提升,2025年度已实现承诺效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承诺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效益、内部收益率等相关项目评价指标或其他财务指标。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包含的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前述两个项目主要是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提升生产效率,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Grant Thornton致同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涉及承诺效益的募投项目产生的累计实际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

(三)分别列示两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规定:“(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后,各项目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净额)

实际投资金额

节余补流金额

其中:资本性支出金额

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1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5,000.00

137,401.98

-

137,401.98

-

2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26,000.00

15,632.75

-

15,632.75

-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6,000.00

26,110.53

-

12,310.53

13,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3,392.60

23,392.60

8.19

-

23,400.79

合计

210,392.60

202,537.86

8.19

165,345.26

37,200.79

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补流金额来源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37,200.79万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研发费用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7.68%,未超过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30%,不涉及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Grant Thornton致同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目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净额)

实际投资金额

节余补流金额

其中:资本性支出金额

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1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31,190.21

94,785.43

29,546.79

94,785.43

29,546.79

2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

10,088.00

6,707.50

3,126.29

6,707.50

3,126.29

3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29,980.07

22,987.42

6,112.39

22,987.42

6,112.39

4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44,480.38

39,998.66

750.88

39,998.66

750.88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

-

90,000.00

合计

305,738.66

254,479.01

39,536.35

164,479.01

129,536.35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29,536.3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2.37%,超过 30%的部分已予以扣除。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获取募投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文件;

2、查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历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Grant Thornton致同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分析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了解是否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

4、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募集说明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公司关于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和效益实现情况的数据,并与前募承诺效益情况进行对比;

5、查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及终止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公告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6、查阅发行人历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获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明细,并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前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情况及是否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资本性项目的联系为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均主要投向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立足于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研发中心与试验测试中心建设、原有产线技术升级改造、新生产线扩建等,持续深耕消费类锂电池领域,满足下游消费电子领域不同产品及客户对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更高要求;区别在于公司本次募投资本性项目主要投向钢壳电池,是目前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最新技术方向,是在IPO募投项目(主要为软包卷绕工艺电池产能建设,不含募投项目变更为钢壳电池部分)和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为软包叠片电池产能建设与原有产线搬迁及技改升级)基础上进行的技术升级与产能扩充,钢壳封装工艺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软包封装工艺存在显著区别,不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募的情形;前次募投项目中涉及承诺效益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符合预期;

2、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37,200.79万

Grant Thornton致同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7.68%;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29,536.3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2.37%,超过 30%的部分已予以扣除。

问题3.2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对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标的的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结合投资标的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界定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

Grant Thornton致同

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实施及拟实施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标的名称

主要产品及协同性

投资时点

投资金额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

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项基金投资兰溪致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底层资产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2026年1月

2,000.00万元

否

2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是硅基OLED微型显示屏,与公司存在部分重叠的下游客户

2026年3月

2,500.00万元

是(基于谨慎性认定)

3

XREAL Ltd. (开曼)

空间显示类AR眼镜,属于公司产品应用下游可穿戴领域潜在客户

2026年3月

208.79万美元

否

4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电子材料及相关功能性薄膜产品,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2025年12月

100.00万元

否

5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固态电解质、粘结剂和分散剂等,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2025年12月

1,000.00万元

否

6

东莞希乐斯科技有限公司

敷形材料、胶黏剂及复合材料研发等,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2026年4月

已签署投资协议,投资金额664.64万元

否

Grant Thornton致同

1、杭州昊迪

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11月15日,已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SBPE98;珠海钧瀚负责杭州昊迪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71445。

2026年1月,发行人子公司冠明投资签订合伙协议,冠明投资作为杭州昊迪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为2,000.00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及杭州昊迪出具的说明,该基金将专项用于投资兰溪致德,即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现有底层资产为兰溪致德,该基金未来无投向其他标的或转换投资标的的计划。

兰溪致德是一家锂电池用高容量硅负极材料研发商,专注于锂电池用高容量硅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公司的产业链上游。

综上所述,公司对杭州昊迪的投资专项投资于兰溪致德,该基金未来无投向其他标的或转换标的的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视涯科技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781.SH,珠海冠宇于2026年3月参与其科创板IPO战略配售。

视涯科技是全球领先的微显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产品为硅基OLED微型显示屏,并为客户提供包括战略产品开发、光学系统和XR整体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根据视涯科技披露,视涯科技与发行人属于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企业。

综合考虑视涯科技的主要产品为硅基OLED微型显示屏,与公司具有部分共同的下游客户;此外,视涯科技子公司上海秋葵扩视仪器有限公司属于公司行业下游,发行人主要为其提供消费类电池产品,具有一定的战略合作前景,但视涯科

Grant Thornton致同

技核心业务与公司目前尚不属于直接上下游,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该等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扣除后的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XREAL

XREAL是一家拥有全球消费者基础的领先AR眼镜公司,珠海冠宇于2026年3月对其进行投资。XREAL以自有品牌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AR眼镜,并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属于公司下游领域。公司主营的锂离子电池是XREAL所主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主要零部件之一。

公司对XREAL的投资属于基于下游客户合作意愿开展的产业协同型投资,有助于深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空间显示类AR眼镜领域的下游渠道布局,有利于公司积极开展智能可穿戴领域下游客户的合作探索,与下游客户加强共同探索AI眼镜功耗与体积痛点,加速技术落地;市场层面有利于发行人提前卡位高速增长的智能可穿戴AI终端赛道。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XREAL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下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致信天城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珠海冠宇于2025年12月对其进行投资。致信天城主营业务为无离型剂薄膜、结构塑胶等的研发与生产。

致信天城的结构塑胶是锂离子电池中最重要的隔膜材料之一,该种原材料在电池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隔膜是发行人电池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发行人通过投资致信天城,旨在布局上游隔膜关键材料,强化公司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加深与上游关键材料企业的合作研发及探索。2025年,致信天城成为发行人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对致信天城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

Grant Thornton致同

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新源邦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成立,系上市公司新宙邦 (300037.SZ)子公司,珠海冠宇于2025年12月对其进行投资。新源邦聚焦锂电池粘结剂及固态电解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粘结剂是所有锂电池生产制备中必需的聚合物材料,固态电解质是下一代半固态和固态锂电池的关键材料,属于公司锂电池的上游材料领域。粘结剂及固态电解质作为关键的电池辅材,对电池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延长电池循环寿命、提升电池能量密度等锂电池主要性能具有重要价值,发行人通过投资新源邦,提前在上游领域进行布局,也加强与该供应商的合作研发及互动,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进行技术创新,从而达到战略协同、共同发展的目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双方持续推动样品送样认证。

综上所述,公司对新源邦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希乐斯

东莞希乐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1年6月,珠海冠宇已就投资事项签署投资协议,投资金额664.64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12万元。

希乐斯是一家专注于敷形材料、胶黏剂、粘接剂及复合材料研发的企业。粘接剂是锂电池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辅料,系发行人产品上游材料领域。粘结剂作为关键的电池辅材,对电池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延长循环寿命等锂电池主要性能的提升和改善具有重要价值,发行人通过投资希乐斯,提前在上游领域进行布局,也加强与该供应商的合作研发及互动,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进行技术创新,从而达到战略协同、共同发展的目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双方持续推动样品送样认证。

因此,发行人对希乐斯的布局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page=83,bbox=[327, 180, 441, 292])

除上述权益投资以外,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出于现金管理的目的购买该等产品,其属于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较稳定的保本型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6年3月9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上述已实施及拟实施的投资主要是基于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及合作而进行,基于谨慎性认定存在一项财务性投资,为发行人认购视涯科技2,500万元科创板IPO战略配售,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

(三)结合投资标的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公司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消费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动力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和系统,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储能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RACK和储能系统,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发行人的行业上游主要包括锂电池主辅材,主要原材料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主材以及部分对改善电池性能具有关键作用的辅材,例如粘接剂、固态电解质、功能薄膜等;同时,锂电池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公司新建或更新产线需要采购锂电设备。发

Grant Thornton致同

行人的行业下游为消费电子制造商及加工厂,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笔电、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领域厂商;除此之外,还包括动力及储能领域客户。

公司目前的投资主要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赋能及提质增效,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展开,主要涉及上游的部分主材及关键辅材以及部分主要锂电设备厂商;以及下游客户,特别是公司积极开拓发展的智能可穿戴领域的潜在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680.58

-

-

2

衍生金融资产

-

-

-

3

其他应收款

15,033.61

-

-

4

其他流动资产

20,725.73

-

-

5

其他债权投资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4,013.43

-

-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486.13

-

-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612.72

2,582.72

0.34%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506.67

-

-

合计

205,058.87

2,582.72

0.34%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7,680.58万元,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其他类型的投资。结构性存款为一般性现金管理工具,系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保本产品,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风险较高的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Grant Thornton致同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5,033.61万元,主要系应收退税款、应收员工借款及备用金、保证金、押金等,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0,725.73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模具费摊销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债权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013.43万元,系对联营企业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主体,其主营业务为新型储能方案及配套产品的研究开发,瞄准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以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的产学研用创新主体为目标。公司一直着力于在储能领域的布局,通过参与相关产业联盟,与该研究院及其他成员单位在新型储能领域开展协同合作,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规模化储能技术和装备,聚焦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超导储能、热储能、氢储能等五大领域以及全过程安全、能量精准管控、创新智慧调控等三个规模化支撑技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高地,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科技研发类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

Grant Thornton致同

咨询、技术服务等。因此,公司对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9,486.13万元,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主营产品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3,558.91

铜箔

否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00

石墨烯和碳纳米管导电剂

否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60.00

隔膜

否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967.21

锂电池关键生产设备,注液机、涂布机、卷绕机等

否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电子材料及相关功能性薄膜产品

否

合计

29,486.13

注1:2026年4月,公司将持有的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1.25%股权转让给道氏技术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方已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注2:2026年1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上市公司佛塑科技换股收购,因此公司目前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股份。

(1)华创新材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专业从事锂电铜箔研发与制造的企业,珠海冠宇于2022年9月对其进行投资。华创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码与储能电池领域。

铜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柔韧性和适中的电位,耐卷绕和辗压,制造技术成熟,在锂电池结构中充当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和负极集流体,是锂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华创新材自2021年起成为公司供应商;报告期内,华创新材已成为公司铜箔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向其大批量采购铜箔,双方已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

Grant Thornton致同

关系。发行人通过投资华创新材,加强与其在采购端的合作,致力于增强上游主要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利于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度协同及合作,进一步促进双方的全方位生态链合作。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华创新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格瑞芬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道氏技术(300409.SZ)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冠宇于2022年6月对其进行投资。格瑞芬作为其碳材料业务板块的运营平台,其主要产品为碳纳米管导电剂和石墨烯导电剂、石墨化加工和硅碳负极材料。单壁碳纳米管是硅碳负极规模化应用所必需的核心材料。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原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等优点,是较具潜力的下一代负极材料之一,与公司业务和未来战略具备高度协同性。

此外,格瑞芬下属子公司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导电剂供应商之一。公司自2020年起向昊鑫科技采购导电剂,双方已建立起稳固的合作关系。锂电池产业链具备强技术关联性与材料配套属性,发行人向上游布局导电剂、单壁碳纳米管、硅碳负极相关材料,旨在围绕高能量密度、快充、长循环等核心技术需求,打通负极材料、导电功能辅料的技术协同,在技术迭代适配、供应链稳定、成本优化、产品性能升级等多方面具有战略协同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向格瑞芬(含下属子公司)进行了批量采购。

综上所述,公司对格瑞芬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且报告期后已退出。

(3)金力新能源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珠海冠宇于2022年6月对其进行投资。金力新能源是国内湿法隔膜领先企业,在隔膜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2025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总体出货量达到328.5亿

Grant Thornton致同

平米,其中金力新能源出货量行业排名第二;根据金力新能源信息披露,金力新能源的技术、规模与交付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并已切入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等知名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市场认可度较高。

隔膜是锂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发行人对隔膜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隔膜对决定电池安全性、循环稳定性、充放电性能具有关键作用,属于技术壁垒高、认证周期长、供需格局变化的电池主材,易受行业扩产节奏、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通过投资金力新能源,旨在加强与上游主要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加强技术协同及采购合作,打破材料与电芯之间的技术适配壁垒,强化发行人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金力新能源已成为公司供应商,发行人与金力新能源持续深化沟通新产品隔膜验证事项,开展多维度的合作及探索。

2026年1月,金力新能源被上市公司佛塑科技换股收购,锂电池隔膜业务已成为佛塑科技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目前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股份。公司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系受金力新能源整体换股安排进行,换股后佛塑科技的主要业务构成之一仍为发行人上游的隔膜材料,发行人对于金力新能源(含换股后的佛塑科技)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对金力新能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嘉拓智能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璞泰来(603659.SH)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冠宇于2023年6月对其进行投资。嘉拓智能作为璞泰来自动化装备与服务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嘉拓智能的产品涵盖双面高速高精度极片涂布机、隔膜涂布机、凹版底涂机等明星涂布系列设备,是国内较早实现涂布设备国际化的企业之一。同时,嘉拓智能已实现注液机、化成分容、叠片、卷绕、分切等环节核心锂电设备的批量稳定供货。

Grant Thornton致同

公司向嘉拓智能采购的设备包括化成分容一体机、隔膜分切机等生产设备,嘉拓智能已成为公司重要的设备供应商。发行人投资嘉拓智能,旨在进一步加强与其深度战略合作,形成设备制造端的深度协同,有利于保障发行人主要锂电设备供给、稳定扩产节奏、降低交付与供应链风险;有利于发行人与上游设备厂商协同开发适配新型材料、新工艺的产线设备,提升产品性能。

综上所述,公司对嘉拓智能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致信天城

公司对致信天城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详见本回复之“一、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之“(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之“4、致信天城”相关内容。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61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是否财务性投资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82.72

是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0.00

否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否

合计

8,612.72

(1)海盐鋆昊臻选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11月15日,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SVA142;珠海通沛负责海盐鋆昊臻选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60622。

Grant Thornton致同

根据海盐鋆昊臻选出具的说明,其重点关注先进制造及半导体、环保新能源、医疗大健康与大消费等领域,其中先进制造、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虽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来的合作计划尚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对海盐鋆昊臻选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022年4月,冠明投资对海盐鋆昊臻选的出资份额为4,000.00万元,公司对海盐鋆昊臻选的出资份额4,000.00万元作为财务性投资已从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后出资份额未有发生变化。

(2)嘉兴鋆百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4年11月4日,已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SASS29;珠海通沛负责嘉兴鋆百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60622。

结合合伙协议及嘉兴鋆百出具的说明,该基金专项用于投资于浙江冠宇单一投资标的,现有底层资产为浙江冠宇,该基金未来无投向其他标的或转换投资标的的计划。

2024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冠明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冠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嘉兴鋆百5,040.00万元出资份额。浙江冠宇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主营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对嘉兴鋆百的投资专项投资于公司子公司浙江冠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新源邦

公司对新源邦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详见本回复之“一、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之“(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之“5、新源邦”相关内容。

Grant Thornton致同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9,506.67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财务性投资

预付工程、设备款

14,765.71

否

预付返利款

2,573.64

否

大额存单

2,092.96

否

合同资产

74.36

否

合计

19,506.6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大额存单,其中大额存单系公司购买的保本产品,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率固定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2、沟通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背景、目的及投资标的的主营业务,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发行人投资标的经营情况、业务情况,取得并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投资标的的交易情况、了解发行人与投资标的的前期合作研发、送样导入等情况,检索发行人上下游行业信息,分析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在技术、原料、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

Grant Thornton致同

3、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取得发行人投资的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明;

4、查阅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等公告文件,分析是否存在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5、获取发行人的理财产品购买明细及产品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判断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查阅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6、检索发行人定期公告等公开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相关科目附注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发行人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问题的回复》之签章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志良

350100010013

中国注册会计师颜呈海

中国

注册会计师

颜呈海

110101560761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page=94,bbox=[250, 1196, 489, 1417])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105592343655N

(副 本)(20-1)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page=94,bbox=[585, 655, 744, 814])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00000072141

名称 致同会证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5235万元

类 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105010410808

2025年12月08日

![](page=95,bbox=[159, 1869, 508, 2189])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说明

名称:致同会计师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软同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主任会计师: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执业日期:2011年12月13日

二〇二〇年 十一月 +一 日

北京市财政局

监制

11011010000001

![](page=96,bbox=[312, 172, 432, 295])

授权书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现授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合伙人蔡志良、陈连锋、陈裕成、林庆瑜、佘丽娜、施旭锋、殷雪芳、郑海霞等八人签署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等法定业务报告及业务约定书。

此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授权终止日前,被授权人如果违反事务所的规定,事务所有权暂停或提前终止授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12111

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2026年1月1日

![](page=97,bbox=[461, 519, 879, 952])

瑞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证书编号: 350100010013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1999年 12月 31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换发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姓名

Full name

蔡志良

性别

Sex

男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1967-10-06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35010219671006083X

![](page=97,bbox=[1263, 974, 1590, 1210])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page=97,bbox=[1230, 1890, 1525, 2189])

蔡志良 350100010013

年 月 日

/y /m /d

![](page=98,bbox=[427, 535, 804, 919])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证书编号: 110101560761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2019

年/y

06

月/m

25

日/d

姓名

颜呈海

Full name

男

性别

Sex

出生日期

1989-06-23

Date of birth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工作单位

福州分所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35058219890623331X

Identity card No.

![](page=98,bbox=[1187, 935, 1472, 1152])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page=98,bbox=[1159, 1823, 1472, 2135])

颜呈海 110101560761

年 月 日

/y /m /d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