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神”)之控股股东,同属于实际控制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控制的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四川华神变更为四川华神和远泓生物作为共同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远泓生物发行不低于95,238,09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11,111,111股(含本数)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远泓生物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远泓生物为公司现控股股东四川华神之控股股东,同属于实际控制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远泓生物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远泓生物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修订稿相关议案。
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远泓生物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
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26年6月 26日与远泓生物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远泓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认购股份数量(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1,431,281
17.87%
-
111,431,281
15.16%
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111,111,111
111,111,111
15.12%
合计
111,431,281
17.87%
111,111,111
222,542,392
30.28%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泓生物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其表决权,四川华神为远泓生物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11,431,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7%。若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四川华神变更为四川华神和远泓生物作为共同控股股东,远泓生物及一致行动人四川华神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8%。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认购对象远泓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1TU3J3J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明良
成立日期
2016-03-16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1栋1单元26楼2606号
通讯地址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1栋1单元26楼2606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16-03-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
询);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3日与远泓生物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与远泓生物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已审议批准豁免远泓生物的要约收购义务,远泓生物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四川华神变更为四川华神和远泓生物作为共同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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