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冠宇于2026年6月27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披义务。
4此次获批标志着公司2026年度定增融资进入实质发行阶段,有助于补充资金以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及产能扩张。
证券代码:688772
转债代码:118024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公告编号:2026-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7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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