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概伦电子2026-06-27 00:00

摘要

1概伦电子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锐成芯微100%股权、纳能微电子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5亿元。
2证监会同意公司向向建军、比亚迪等3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批复有效期12个月。
3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标志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监管放行,将进入实施阶段。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5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向建军发行25,089,838股股份、向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081,940股股份、向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27,473股股份、向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427,473股股份、向天津盛芯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371,491股股份、向叶飞发行2,176,171股股份、向朱鹏辉发行313,643股股份、向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97,363股股份、向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27,828股股份、向上海金浦创拓启元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3,667股股份、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54,640股股份、向华赛智康(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76,939股股份、向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83,668股股份、向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30,085股股份、向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41,833股股份、向共青城泰合毓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432,803股股份、向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98,966股股份、向珠海力高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6,733股股份、向王丽莉发行6,363,191股股份、向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66,762股股份、向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50,143股股份、向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8,781股股份、向杭州飞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50,143股股份、向成都日之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50,143股股份、向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3,381股股份、向锐微(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6,762股股份、向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66,762股股份、向平潭溥博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6,762股股份、向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6,761股股份、向上海霄淦鋆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0,028股股份、向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1,690股股份、向张波发行68,767股股份、向黄俊维发行1,194,220股股份、向吴召雷发行1,194,220股股份、向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676股股份、向贺光维发行779,138股股份、向李斌发行544,709股股份、向珠海紫杏共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3,753股股份、向徐平发行234,429股股份、向珠海富昆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051股股份、向杭州赛智珩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45,00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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