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ST绝味2026-06-27 00:00

摘要

1绝味食品发布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考核期为2026-2028年,行权条件设定为营收增长率不低于6%或净利润扭亏/增长不低于6%(二选一)。
3个人考核分五级,A级行权100%,E级为0。
4该办法旨在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明确业绩底线,若未达标则注销期权。
5此举显示公司对未来三年维持低个位数增长或盈利修复的预期。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绝味食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绝味食品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绝味食品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职工代表董事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能否行权将根据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考核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2、2026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考核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2、以2026年净利润为考核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7年营业收入为考核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2、以2027年净利润为考核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考核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2、以2026年净利润为考核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7年营业收入为考核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2、以2027年净利润为考核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

3、上述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等级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4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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