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梅轮电梯2026-06-27 00:00

摘要

1梅轮电梯因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营收6.78亿元、净利润3225万元,远低于解锁目标营收10.45亿元或净利8910万元),拟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6.5万股,回购价格为3.14元/股加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
2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489亿股减至3.480亿股,不影响上市条件及经营实质。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6.5万股;
  •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14元/股加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4500万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910万元。

注:以上“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现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67,756.79万元,净利润3,225.46万元。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合计86.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份额的部分)不得解禁,公司拟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5万股,并予以注销。

2、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万股。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3.14元/股加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5,000

1.2396

-865,000

3,460,000

0.99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564,469

98.7604

344,564,469

99.0058

总计

348,889,469

100

348,024,469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床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与内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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