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通策医疗2026-06-27 00:00

摘要

1通策医疗披露收购四家眼视光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标的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6亿元转让款已按约支付。
2同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条款,若浙江广济眼科医院《合作协议》提前解除或变更致重大影响,出让方需按原始收购款加LPR利息扣除已获补偿及分红后回购股权,保障公司权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4月9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或“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策医疗收购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交易总金额为60,000万元,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如下进展:

  1. 工商变更登记:标的公司(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成为上述四家标的公司的股东。
  1. 价款支付: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向出让方支付了相应股权转让价款。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权益,公司与出让方签署《关于〈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回购触发条件:在浙江广济眼科医院《合作协议》履行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作协议》提前解除,或由于合作协议的变更导致对标的公司业务产生和合作协议解除造成类似的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有权要求出让方按约定回购其基于主协议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权。若出让方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或者标的公司

业务增长消除了前述不利影响并足以保持标的公司业务得以持续稳定的,则公司不得主张回购。

  1. 回购价格=公司支付的原始收购款(60,000万元)+公司支付收购款至回购之日期间按照年化LPR计算的利息-公司持有股权期间已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如有)-标的公司向公司已分配的利润。
  1. 回购程序:公司应在回购条件触发后的6个月内向出让方发出书面回购通知。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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