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邮科技2026-05-22 00:00

摘要

1中邮科技股东国华卫星(持股2.75%)计划于2026年6月12日至9月11日减持不超过3,743,406股(占总股本2.75%)。
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75%。
3该股东与航天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125%。
4此次减持系资金安排,符合此前承诺及法规要求,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星”)持有公司股份3,74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2.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计划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4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2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83,4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52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

持股数量

3,743,406股

持股比例

2.75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3,743,40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国华卫星

3,743,406

2.7525%

航天投资为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

航天投资

4,586,600

3.3725%

合计

8,330,006

6.1250%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国华卫星

2,720,000

2.0000%

2025/6/11~2025/7/8

36.00-50.00

2025年5月20日

国华卫星

4,080,000

3.0000%

2025/10/16~2026/1/7

47.00-68.80

2025年9月17日

航天投资

1,360,000

1.0000%

2025/6/11~2025/6/18

53.93-56.83

2025年5月20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743,406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75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6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383,406股

减持期间

2026年6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股份

拟减持原因

资金安排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qrt{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否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国华卫星承诺如下:

1、本企业/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企业/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3、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5\%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如相关规定修订的,本企业/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

4、本企业/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可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司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相关规定修订的,本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 口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 \surd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 \surd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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