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进光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进光子2026-05-22 00:00

摘要

1长进光子(688635.SH)发布IPO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公司拟公开发行2,341.75万股,发行价40.9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约8.48亿元,用于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等。
3发行市盈率为44.22倍,市净率2.60倍。
4高管及核心员工、保荐人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5公司已获证监会注册同意,即将在科创板上市。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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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进光子”、“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732号文同意注册。《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2,341.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40.98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共赢78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610,053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61%,获配金额24,999,971.94元。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证裕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数量976,085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17%,获配金额为39,999,963.30元。证裕投资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是

发行前每股收益

1.24元/股(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93元/股(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44.22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0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93元/股(按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5.75元/股(按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95,964.9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4,833.5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构成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00万元,承销费用7,485.26万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754.72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888.02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0.57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62.85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彬

联系电话

027-87991556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38676888

发行人: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2011910308500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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