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11月8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 “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7,689,9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11.72%。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产业基金持股比例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6.72%,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产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11月8日,通富微电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768.99万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72%。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产业基金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87.24万股,持股比例由 11.72%下降为 11.26%,持股比例下
降 0.45%。
2、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22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766.10万股;同时,在上述期间,受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的影响,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受上述两个因素影响,持股比例由 11.26%下降为 8.77%,持股比例下降 2.49%。
4、2025年6月11日至8月20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88.62万股,持股比例由 8.77%下降为 6.67%,持股比例合计下降 2.10%。
5、2026年1月21日至6月24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539.07万股,持股比例由 6.67%下降为 5.00%,持股比例下降 1.67%。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6.72%,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11月8日-2026年6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产业基金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股东产业基金于2023年11月8日-2026年6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01,810,168股。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为11.72%,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00%。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通富微电
股票代码002156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A股
101,810,168股
6.72%
合计
101,810,168股
6.7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因通富微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7,768.99
11.72%
7,587.97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68.99
11.72%
7,587.97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律师的书面意见
□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本文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产业基金应当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产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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