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浩欧博2026-06-26 00:00

摘要

1浩欧博公告称,股东苏州外润执行事务合伙人由陈涛变更为王凯,导致其与海瑞祥天、JOHN LI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变动不涉及实际持股数量增减,亦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
3变动后,海瑞祥天与JOHN LI合计持股比例由16.05%降至12.54%,苏州外润单独持有3.51%股份。
4相关方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JOHN LI、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股东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外润”)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瑞祥天”)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州外润出具的《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告知函》,苏州外润已完成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登记手续,苏州外润的原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涛不再持有苏州外润权益,亦不再担任苏州外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外润与其原一致行动人海瑞祥天、JOHNLI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苏州外润系由陈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海瑞祥天系WEIJUN LI和JOHN LI合计持股 100%的企业,WEIJUN LI系JOHN LI、陈涛的母亲,JOHN LI系陈涛弟弟,WEIJUN LI、JOHN LI和陈涛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因此,海瑞祥天、JOHN LI、苏州外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涛不再持有苏州外润合伙份额,且苏州外润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王凯,WEIJUN LI、JOHN LI亦不持有任何苏州外润合伙份额,苏州外润与海瑞祥天、JOHN LI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瑞祥天持有公司股份7,631,43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12.17%;JOHNLI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65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37%;苏州外润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3.51%。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瑞祥天、JOHN LI、苏州外润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鉴于陈涛已不再持有苏州外润权益且不再担任苏州外润执行事务合伙人,WEIJUN LI、JOHN LI亦不持有任何苏州外润合伙份额,苏州外润与海瑞祥天、JOHN LI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苏州外润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再与海瑞祥天、JOHN LI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

海瑞祥天

7,631,439

12.17%

7,631,439

12.17%

JOHN LI

231,650

0.37%

231,650

0.37%

苏州外润

2,203,000

3.51%

不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与海瑞祥天及JOHN LI具有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合计

10,066,089

16.05%

7,863,089

12.54%

注:1、持股比例=持有的股份数量 $ \div $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2、上表数据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外润现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凯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涉及海瑞祥天、JOHNLI、苏州外润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及其认缴出资额变化,未涉及公司现有股东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稳步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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