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康惠股份2026-06-26 00:00

摘要

1康惠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
2确定以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51名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
3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调整符合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

三、关于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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