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8.7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7.91%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注:公司因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兴港融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结果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上表“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69,195,352股为基数计算。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410000MA3X75TE3Q不适用
-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河南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港融创”)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 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23日期间,兴港融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11,329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港融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92,082,733股减少至 186,771,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8.70%减少至 27.9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9,208.2733
28.70
18,677.1404
27.91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请注明)
2026/6/11-2026/6/23
注1:变动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注2:上表“变动前比例”“变动后比例”按当前公司总股本669,195,352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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