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H股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南华期货2026-06-25 00:00

摘要

1南华期货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3亿港元的H股股份,回购价格较前5日均价溢价不超过5%,数量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的10%。
2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或作为库存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该方案尚需股东会批准一般性授权后方可生效,旨在维护股东利益及增强投资者信心。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H股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H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制定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1.3亿元的H股回购方案,该方案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H股回购方案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行业和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本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拟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根据购回时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内,予以注销或持作库存股。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拟用于H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H股回购方案使用的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3亿港元。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中国适用法律及/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以可合法动用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三、回购价格

本公司实施回购时,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且回购价格较实际回购日前五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溢价不超过 5%。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于联交所回购H股股份均须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0.06条、第

19A.24条及第19A.25条等项下有关回购价格及方式的限制。

四、拟回购的H股数量

拟回购的H股数量将不超过股东会批准《关于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 10%。

五、H股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 一般性授权结束日。

六、对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办理H股回购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H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设立H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 在H股回购期间内择机回购H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H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H股的法规及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对本次H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依据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H股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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