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ST九鼎查看原文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于2026年6月24日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占总股本6.92%)补充质押给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9年5月30日。
2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264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02%,占公司总股本的52.22%。
3其中中江集团自身质押比例高达99.85%。
4公告称股东资信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经营。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9,195,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2,63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星商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1,910,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0%;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昆吾”)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03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8,77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53%。
  •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6,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1.02%,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2%。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中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中江集团

是

3,000

否

是

2026/6/24

2029/5/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3.22

6.92

补充质押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中江集团

129,195,158

29.80

99,000,000

129,000,000

99.85

29.76

0

0

0

0

江西紫星

92,631,501

21.37

92,400,000

92,400,000

99.75

21.31

0

0

0

0

紫星商业

91,910,650

21.20

0

0

0

0

0

0

0

0

拉萨昆吾

5,038,541

1.16

5,000,000

5,000,000

99.24

1.15

0

0

0

0

合计

318,775,850

73.53

196,400,000

226,400,000

71.02

52.22

0

0

0

0

二、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1)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无。

(2)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无。

本次质押的具体用途:

本次质押主要为补充质押。

2、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公司股东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紫星商业和拉萨昆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