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摘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天津意2026第01917号
致: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锐新科技”或“公司”)委托,指派袁宁、朱玉雯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做出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锐新科技已于2026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15日前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
(四)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14:00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42,779,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78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5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99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10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就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锐新科技公告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记载的会议审议事项一致,审议事项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审议事项以提案形式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
(三)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5,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62%;反对 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38%;反对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85%;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90%;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20%;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2.02 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84%;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4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7%;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1%。
2.03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9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04%;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9%。
2.0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4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7%;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2.05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4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6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7%;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2.06发行股份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07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9%;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
2.08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09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85%;反对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90%;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4%;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03%;反对 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4%;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31%;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04%;弃权 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5%。
2.1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9%;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
2.1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9%;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
2.1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5,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62%;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38%;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
2.14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9%;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
2.15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16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17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3.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3%;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6%;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7%;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
4.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6%;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7%;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7%;弃权 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
5.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9,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42%;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13%;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02%;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7%;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1%。
6.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
- 《关于公司与童小平、张亚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6%;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9. 《关于公司与开投领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77%;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91%;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1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1%;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63%;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弃权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弃权 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

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16.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17.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18.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2%;反对 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9%;反对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19.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20. 《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弃权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弃权 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8%。
21.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22.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23.《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5%;反对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2%;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24.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2%;反对 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9%;反对3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1%;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63%;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7%;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2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2%;反对 4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5%;弃权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44%;反对4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8%;弃权 1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8%。
2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2,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反对 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13%;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6%;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 浩___
经办律师: 袁 宁___
朱玉雯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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