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朗信电气: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摘要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8,818,710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2% ,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本次解限售原因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
姚小君
否
无
C
2,990,900
4.52%
0
2
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华文清能一期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
否
-
C
1,324,503
2.00%
0
伙)
3
张家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张家港暨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否
-
C
1,059,602
1.60%
0
4
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否
-
C
158,940
0.24%
0
5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否
-
C
794,701
1.20%
0
6
马鞍山市江东诗航产业基金
否
-
C
741,721
1.12%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宁波隆华汇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否
-
C
953,642
1.44%
0
8
张家港市沙洲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否
-
C
794,701
1.20%
0
合计
一
8,818,710
13.32%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姚小君、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华文清能一期投资基金 (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张家港暨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马鞍山市江东诗航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宁波隆华汇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市沙洲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愿限售承诺书》自愿锁定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限均为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个月内。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自愿限售期已届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0,735,837
31.32%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高管股份
16,948,200
25.60%
2、个人或基金
0
0.00%
3、其他法人
28,522,225
43.08%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5,470,425
68.68%
总股本
66,206,262
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
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二)《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