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磁谷科技2026-05-22 00:00

摘要

1磁谷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22026年4月30日至5月21日,宝利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60.58万股,董继勇因股权激励归属增持4万股。
3合计持股比例由11.72%降至10.84%。
4此次变动系履行已披露减持计划、股权激励归属及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所致,不导致控股股东变更,宝利丰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内。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1.7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0.8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100MA1N5Y667L不适用

董继勇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

☑不适用

注:董继勇先生为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1日期间,宝利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58万股,董继勇先生通过股权激励归属取得公司股份4.00万股,宝利丰与董继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839.90万股减少至783.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7,165.23万股的 11.72%减少至公司目前总股本 7,227.60万股的 10.84%,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6.8985

8.33

536.3187

7.42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被动稀释

2026/5/18-2026/5/21

/

董继勇

243.0000

3.39

247.0000

3.42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股权激励归属

2026/4/30-2026/4/30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

合计

839.8985

11.72

783.3187

10.84

--

--

--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股权激励归属及被动稀释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董继勇先生归属取得公司股份4.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165.23万股增加至7,227.6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上述“变动比例”系根据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实际变动时公司股本总数分别计算。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股权激励归属及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宝利丰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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