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奥比中光2026-06-24 00:00

摘要

1奥比中光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本次发行数量10,103,092股,发行价格9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9.80亿元,净额约9.75亿元。
3新增股份限售期6个月。
4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陕西鸿瑞投资等16名投资者。
5公司2025年实现营收9.41亿元,同比增长66.66%;
6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7本次融资将用于机器人及AI视觉感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优化资本结构。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独家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CICC

中金公司

二O二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103,092股

2、发行价格:97.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999,924.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4,733,043.3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3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3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3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7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3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38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40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40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44

一、独家保荐人、主承销商 ...44

二、发行人律师 ...44

三、审计机构 ...44

四、验资机构 ...45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46

一、保荐代表人 ...4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4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4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48

一、备查文件目录 ...48

二、查询地点 ...48

三、查询时间 ...49

四、信息披露网址 ...49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奥比中光、上市公司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方案》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指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2026年5月29日)

募集资金

指

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金杜律师、见证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rbbec Inc.

股票简称:

奥比中光

股票代码:

688322

注册资本:

40,114.424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源浩

董事会秘书

靳尚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电话:

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

0755-26419029

电子信箱:

ir@orbbec.com

公司网址:

http://www.orbbec.com.cn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时代打造“机器人

之眼”和“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3D视觉传感器是由深度引擎芯片、深度引擎算法、通用或专用感光芯片、专用光学系统、驱动及固件等组成的精密光学测量系统,可以采集并输出“人体、物体和空间”的三维信息;消费级应用设备是基于3D视觉传感器的功能特点,结合特定消费级场景应用需求,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设备产品;工业级应用设备是面向工业领域高精密检测、测量需求,应用工业三维测量技术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成套设备。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已掌握“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全套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公司之一。目前除公司外,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企业仅有苹果、索尼、Realsense、华为、三星等少数企业。

公司将持续围绕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产业,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公司将加快建设视觉感知芯片、相机及雷达硬件、AI视觉感知及多模态算法等研发中心和智能制造基地,为下游机器人、生物识别、三维扫描等行业客户及百万级AI视觉开发者提供3D视觉传感器产品以及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向人工智能化方向进化。

2、发行人核心技术

公司把握2D视觉向3D视觉跃迁的时代契机,专注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打造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实现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面协同发展。

公司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已形成相应知识产权。通过对多技术领域及不同层次技术的深入理解和相互贯通,不同技术路线的底层核心技术可相互协

同创新,公司一方面开发出性能优异、质量可靠的3D视觉感知产品,另一方面不断实现产品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系统升级优化。公司通过对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关键核心的深入研究,开发出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传感器,及dToF单线激光雷达、工业三维测量设备,并积极布局面阵dToF、面阵Lidar等前沿技术。

公司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如下:

奥比中光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

![](page=6,bbox=[352, 828, 1765, 1683])

关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公司已成功开发并规模量产出被众多细分行业龙头应用的3D视觉感知产品,产品性能满足各应用场景的高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体现在由“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所支撑的系统级优化能力,不仅提高了开发效率与技术性能指标,也加快了储备技术的开发进程。具体如下:

(1)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

公司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先进性体现在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及量产技术等方面:

1)系统设计

3D视觉感知产品是系统级产品,公司开发相应模拟系统进行模拟仿真,在

新产品或技术开发初期,对各个环节及零部件进行全局及局部模拟,并通过搭建实验环境进行功能验证,多次优化直至达到最优系统性能。公司依托从底层到上层技术的全栈式布局,在系统设计时可以更好地进行深入优化与融合,使得系统设计更加合理;此外,结构光、iToF、dToF等技术路线在基础原理上的共通性使得新技术产品在系统设计时,可以借鉴其他技术的成熟模型,缩短系统设计周期。

系统设计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产品性能及产品系统层面的创新。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性能已获得了广泛商业应用认可;在产品系统创新层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系统类别

具体内容

结构光及双目系统设计

设计基于散斑结构光的离轴光学三维测量系统方案,充分考虑单距离与多距离标定、散斑零级调优、温度误差补偿、镜头发射与镜头成像畸变等多重测量影响因素,开发出特有的参数化散斑结构光系统设计软件,可快速根据应用需求设计出激光发射器、透镜、衍射光学元件等底层元器件的基础性能。

iToF系统设计

设计了基于三抽头的调制解调iToF系统方案,包括抽头轮转、抗多机干扰、一体化标定等,在性能与工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平衡。

dToF系统设计

设计了基于视差技术的dToF系统方案,设计并充分验证了合像素方案、斑点粗细定位方案、亚像素级定位以及小角度扫描等多种系统设计方案。

Lidar系统设计

设计了单点机械式、多线机械式、固态面阵等激光雷达系统方案,在调制解调方面研发了随机脉冲以及编码脉冲发射方案,同时为提升精度与测量范围,设计了多光束合并、分区域扫描、动态调节等方案,可以使激光雷达在低发射功率下实现高精度、高信噪比。

2)芯片设计

公司自成立起就组建了一支专业的芯片团队,具备数字及模拟芯片的研发实力。公司设计的芯片类型主要包括深度引擎计算芯片、iToF感光芯片、dToF感光芯片、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等。目前已成功完成五代深度引擎芯片、三款dToF感光芯片、两款iToF感光芯片的开发。

$ \textcircled{1} $深度引擎芯片

3D结构光深度引擎的理论基础是机器视觉中立体匹配算法。为得到图像中每个点的视差,深度引擎需要实时采集目标的散斑图像,与存储的参考散斑图像进行特征匹配。深度引擎芯片集成了中央处理器、总线控制器、内存子系统、结构光深度引擎、主动/被动双目深度引擎、RGB ISP、IR ISP、图像编码器、图像

压缩模块、安全加密模块、输入输出子系统以及各类高速模拟接口等功能模块,是系统级SoC芯片,包含了完整的系统、软件/固件及算法,在满足高性能运算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功耗,缩小了芯片的物理面积,加强了深度引擎处理能力,丰富了用户输入输出方式。

公司结构光/双目深度引擎芯片从MX400、MX6000、MX6300、MX6600到 MX6800迭代,已形成系列产品,功能不断增强、成像质量不断提升、支持的分辨率逐代提高,具体如下:

芯片系列

产品图示

推出时间

功能特点

MX400

2015年

$\textcircled{1}$3D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30帧640x480的深度图;

2◯\textcircled{2}支持DVP、USB2.0、I2C接口;

3◯\textcircled{3}可用于体感游戏、3D扫描建模、手势控制等应用场景;

4◯\textcircled{4}已在惠普扫描仪等产品上量产出货。

MX6000

2017年

1◯\textcircled{1}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的深度引擎芯片,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60帧1280x1024的深度图;

2◯\textcircled{2}支持DVP、USB3.0、MIPI、SPI、I2C接口,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280mW;

3◯\textcircled{3}除涵盖MX400应用场景外,还可用于人脸/骨架识别、智能门锁、刷脸支付等应用场景;

4◯\textcircled{4}已用于支付宝刷脸支付终端等产品上。

MX6300

2018年

1◯\textcircled{1}在超小尺寸下做到了性能和功耗的最优平衡,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60帧1280x960的深度图;

2◯\textcircled{2}支持MIPI、SPI、I2C等接口,方便集成到移动终端中。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150mW;

3◯\textcircled{3}可应用于人脸解锁、安全支付、3D美颜、3D扫描建模等应用场景,通过了严苛的可靠性测试;

4◯\textcircled{4}已在OPPO旗舰机FindX应用并量产出货;MX6300芯片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芯”集成电路产业促进大会“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奖。

MX6600

2021年

1◯\textcircled{1}新一代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的深度引擎芯片,采用了创新性的深度引擎IP核,深度完整性、人脸细节效果与飞点效果提升明显。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30帧1920x1080的深度图,或每秒60帧1280x960的深度图。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支持芯片的安全启动和数据的安全加密传输。输出图像支持无损/有损压缩,大幅节省了传输带宽,降低了功耗。提供RGB ISP功能,支持每秒30帧5Mega像素的处理能力;

2◯\textcircled{2}已用于Gemini系列、PerseeN1及Astra2等产品并量产出货。

芯片系列

产品图示

推出时间

功能特点

MX6800

2023年

1◯\textcircled{1}最新一代深度引擎芯片,除了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新的深度引擎还支持“被动双目”,提高了室外场景的深度图质量。增加了Sensor Hub功能,可以更好的支持多传感器的同步。基于该芯片做成的双目相机支持1080p超高分辨率,110°超大FOV,7cm超小盲区,具备深度性能良好、供电简单、尺寸小巧、散热简单、成本低等优点,另外具备良好的连接稳定性、出色的多传感器融合能力,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可广泛用于各种机器人应用场景;

2◯\textcircled{2}已用于Gemini335,Gemini336等系列产品并量产出货。

MX系列芯片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先进性特点

具体内容

成像质量高

MX6600达到相对精度0.6mm@0.6m或2.1mm@1m,绝对精度1.3mm@0.6m或1.9mm@1m,深度完整性好,人脸细节效果突出,飞点效果进行了有效控制。

效能高

具备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除支持超低功耗待机模式外,每条数据通路都支持独立打开/关闭供电,还可以调低时钟频率以降低功耗。例如,MX6300在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150mW,具备实时处理每秒30帧1280x960的深度图计算能力;MX6600在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小于1W,可实时计算每秒30帧1920x1080的深度图,同时支持一路高清RGB图像处理。

功能全面

1◯\textcircled{1}MX6000和MX6600同时支持结构光和双目深度计算;

2◯\textcircled{2}MX6800支持被动双目计算,提高了室外场景深度图质量;

3◯\textcircled{3}针对金融支付安全领域,MX6600支持安全启动和数据安全加密传输,并提供了RGB图像的ISP功能、红外图像的预处理功能、图像无损/有损压缩传输等;

4◯\textcircled{4}MX6000、MX6300、MX6600支持超低功耗待机模式;

5◯\textcircled{5}MX系列芯片提供基于ARM的友好的开发者接口,支持USB2.0、USB3.0、DVP、MIPI、SPI、I2C等多种接口,适用于消费电子、机器人、外设主机等智能终端。

$ \textcircled{2} $ iToF 感光芯片

iToF感光芯片是iToF3D视觉传感器的核心器件,与结构光/双目技术不同, iToF技术主要依靠接收端感光芯片在单个周期内采集多次光信号,并通过换算得到距离信息。

公司基于BSI背照式65nm+65nm Stacking堆栈式工艺的像素设计,优化了像素内电子转移速度,在系统架构设计上采用列级高速高精度ADC以及高速 MIPI接口设计,实现超高深度帧率,研发出了可以支持脉冲调制、连续波调制、抗多机干扰等优异性能的iToF感光芯片。

$ \textcircled{3} $ dToF 感光芯片

基于单光子雪崩二极管(SPAD)的dToF测距原理,通过向物体发射激光散斑,并利用SPAD接收物体表面的反射光子,通过TDC(Time-to-Digital Converter,即时间数字转换器)测量光子飞行时间,经多次统计处理得到目标物体的深度/距离信息。dToF感光芯片是dToF技术中难度最大、门槛最高的技术,主要通过以下指标衡量dToF感光芯片的先进性:SPAD像素性能、像素阵列结构、TDC性能、淬灭电路性能、数据后处理电路的精度、吞吐率、功耗等指标。

2024年,公司发布最新高性能dToF激光雷达传感器芯片LS635,在激光雷达底层技术的自主研发上再进一步。LS635是一款采用行业先进的3D堆叠工艺的背照式SPAD-SoC芯片,优化了BSI SPAD像素探测效率,提出了创新性的高性能数据后处理算法,显著提高了芯片的测距能力以及解距速度,最远可实现350米的全量程高精度测量,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无人机、自动驾驶等场景。得益于先进工艺以及设计能力,LS635在光学参数和电学参数上都极具优势,可以在低功耗、高性能和最小面积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多项指标都位于业界前列。

$ \textcircled{4} $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

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中的接收端需要利用感光芯片采集结构光图像,目前普遍选用通用感光芯片。但结构光3D深度引擎算法存在特殊性,比如当基线方向与感光芯片的数据读出方向不一致时,就要求在算法层面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以适应感光芯片,因此通用感光芯片存在帧率下降、额外计算资源消耗等问题。

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针对结构光成像技术的应用场景,针对性考虑其应用的多元性,将全局快门和卷帘快门有机融合在一起,并在专用感光芯片上融入各种预处理算法,缓解后续算力芯片的算力要求,减少接口并提高速度,以实现最佳的成像性能。

3)算法研发

$ \textcircled{1} $深度引擎算法

深度引擎算法用于实现深度信息的计算,包括结构光深度引擎算法、双目深度引擎算法、iToF深度引擎算法等,这些算法一般通过PC端研发、FPGA优化

验证,最后形成芯片底层语言,并固化到芯片中。与传统由通用处理器来实现深度计算相比,深度引擎算法更有优势,并专用于深度引擎芯片,能够以更低功耗实现更快速、更高精度的深度信息计算,是3D视觉技术走向消费级并得以不断推广的关键。

深度引擎算法先进性最终体现在芯片或传感器产品性能上。公司的深度引擎算法经过多次迭代,在搜索种子点策略方面进行了深入优化,大幅降低了内存与功耗,同时还通过神经网络提升了亚像素精度。具体情况如下:

算法类型

算法功能

结构光深度引擎算法

通过实时采集的散斑图像与预先标定的参考散斑图像进行匹配,获取像素沿基线方向的偏离值,并根据三角法由偏离值计算出实际距离值。

双目深度引擎算法

利用高度优化的基于深度卷积神经网络的立体匹配算法对双目相机的左右两幅图像进行密集匹配,计算出视差图,再根据相机参数计算出场景的深度图像。

iToF深度引擎算法

主要包括解相位、系统误差校正、双频去模糊以及ToF滤波。利用ToF感光芯片获取的相位信息求解相位差,根据相位差来计算光飞行的距离;根据标定的系统误差参数对相位进行校正,补偿温度、电子电路、发射波形等因素对飞行距离的影响。ToF滤波主要解决感光芯片引入的散粒噪声、暗电流噪声以及环境光引起的一些随机噪声,也能有效的解决飞点噪声。

$ \textcircled{2} $消费级应用算法

消费级应用算法是基于3D视觉传感器获取的目标场景的三维信息,面向下游消费级应用开发出的算法方案,是构筑具体应用场景与3D视觉传感器硬件之间的桥梁。

应用算法的先进性主要通过应用体验来体现。在推动产品应用过程中,公司向上层应用算法拓展,开发骨架跟踪、图像分割、三维重建、VSLAM、沉浸式AR等应用算法。公司骨架跟踪算法已在多平台落地,支持2D及3D骨架识别与跟踪,帧率可达到30fps,无明显丢帧、抖动等现象;图像分割算法在直播等场景中落地了基于3D图像分割的抠图应用,支持多平台,帧率可达到30fps,边缘无毛刺,无明显延迟;三维重建可实现20s内完成人脸的纹理及三维重建,效果逼真。具体情况如下:

算法类型

算法功能

骨架跟踪

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人体深度图像或手部深度图像,对人体以及手部的骨架进行检测,并通过对多帧图像的骨架跟踪实现对人体姿势、手势的检测与跟踪识别。

算法类型

算法功能

图像分割

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RGB图像与深度图像,对齐后形成RGBD图像,通过对深度图像中深度信息的合理利用可以更准确地消除背景、提取前景,最终可以实现前景图像的分割,该技术可以被用于抠图等应用中。

三维重建

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RGBD图像,恢复出目标物的三维几何结构,包括其尺寸、形貌、颜色等三维还原。根据目标物特性,主要包括刚体(空间环境等)与非刚体(人体、物体等)进行三维重建。

VSLAM

通过3D视觉传感器、IMU等传感器实现移动设备对所在环境的地图创建并找到自身在当前地图中的定位,是移动终端实现自动定位、导航与避障等功能的基础应用算法,主要面向移动机器人、移动终端等设备。

沉浸式AR

通过大场景三维重建技术、传感器自身定位、实景导航等,实现虚拟与现实场景完美融合。

4)光学设计

3D视觉传感器采用三维光学测量原理。涉及光学系统,包括局部光学系统(比如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中的散斑激光投影器件)、全局的三维测量光学系统(如激光雷达的共轴、离轴光学系统等),光学系统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测量性能。

公司光学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设计、衍射光学元件设计、激光投影器件设计、镜头设计及光学系统设计等。光学设计的先进性具体如下:

类型

具体内容

激光发射器

激光发射器包括边发激光与垂直腔面激光两种,公司根据算法演算3D感知性能的上下限,然后设计出符合算法边界及产品设计的激光发射器,目前已经设计了高信噪比边发射激光器,体积小、性价比高的垂直腔面激光等多款激光器,并已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各类产品当中。例如针对生物识别领域设计的940纳米垂直腔面激光能够在阳光直射下,依然提供足够的信噪比。

衍射光学元件

衍射光学元件是激光投影模组的核心元器件,其作用是为结构光、主动双目等技术提供不同形状的散斑投影。不同的技术、激光发射器、产品定义对光学衍射器件的需求差异极大。比如结构光技术与双目视觉技术在投影能量均匀程度、散斑尺寸、边缘质量、测量范围内的信噪比需求大不相同。公司的光学团队根据不同的需求对所需的散斑进行设计、仿真和模拟,然后外发到制造商进行定制化。

激光投影模组

激光投影模组是对不同的激光发射器和衍射光学元件进行组合设计。公司光学团队已设计开发数十款激光投影模组,开发了16000-40000投影点、投影孔径5-10微米的多款光学衍射器件。

类型

具体内容

镜头

由于3D视觉传感器对成像传感器图像的品质要求与2D成像系统不同,镜头的设计往往也无法使用市面上有售的镜头。比如,公司设计的结构光镜头对畸变的要求就比较苛刻,同时对品质的要求也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成像摄像头模组。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为结构光、双目、iToF等技术路线的3D视觉传感器设计了多款不同的镜头,前期的镜头设计主要集中在高精度、小视场角;公司已经完成了大视场角结构光、双目及iToF镜头的设计。此外,为了提高3D视觉传感器热稳定性,公司还设计开发了玻、塑混合镜头。

光学系统

光学系统是由激光投影模组和成像模组整合而成。公司在光学设计部分秉承光学性能紧贴算法需求,整体设计思路横贯整个成像系统的思路。在实际产品落地的过程中,公司光学系统对齐误差可以达到2个像素以内,3D重建精度最高可达0.01像素,在相同硬件的成本下,将系统的深度性能最大化。

5)软件开发

为便于用户更为便利地使用公司3D视觉传感器进行开发和应用,公司配套推出二次开发软件工具包SDK,该SDK随3D视觉传感器提供给用户。用户可以通过SDK获取彩色图、深度图,也可以使用相应的API接口将原始深度、彩色数据转换成点云数据。SDK包含3D视觉传感器硬件规格书与结构示意图、API、帮助文档、示范例程以及工具软件。

软件开发的先进性具体如下:

特点

具体内容

全平台覆盖

针对不同用户使用环境,推出了全平台SDK,涵盖Windows、Linux、Android、Macosx、Unity、ROS等平台。

软件接口丰富

提供全平台的API软件接口,包括深度图获取、彩色图获取、人体骨架数据获取等,并附带详细开发指南。

详细例程

设置了近10个示范例程,从不同角度演示了如何获取3D视觉传感器的彩色数据、深度数据、点云图、修改分辨率等功能。

6)量产技术

3D视觉传感器的核心器件激光发射模组包含电路板、激光发射器、透镜组以及衍射光学元件等元器件,其组装工艺较传统镜头组装工艺要求更高;此外, 3D视觉传感器主要三大组成部件,激光发射模组、IR成像模组及RGB模组在组装时对光轴要求极其严格。

公司“从0到1”研发和设计相关产品量产工艺,先后研发了激光发射模组

高精度组装与测试、主要部件三合一光轴AA、标定对齐等全链条的量产工艺核心设备,使公司成为全球少数实现3D视觉传感器百万级量产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将产品设计与量产工艺设计相互融合,比如在产品设计端利用算法实现温度误差补偿,降低量产工艺中硬件热性能要求以及相关热测试要求,或者通过在量产工艺中提升标定精度来降低产品设计中对相关算法的高要求。

(2)工业级3D视觉感知技术

1)系统设计

公司针对工业级应用开发出多个检测系统,并通过不断市场化打磨迭代,提升系统水平。公司的代表性检测系统如下:

系统类别

具体内容

三维光学扫描测量系统

基于光栅结构光的双目三维测量系统,采用领先的多频外差相移图像编码算法并使用公司成熟的柔性相机自标定算法,充分考虑温度误差补偿、振动、拼接和硬件结构刚性等多重因素,开发出性能优异的三维光学外形检测系统,可快速、高精度获得物体表面轮廓及点云数据,配合多自由度的机械运动平台,可实现零部件的自动化扫描。此外,依托公司自主开发的检测分析软件,可实现扫描数据的网格化、与标准数模的偏差分析、模板检测以及扫描路径的运动学仿真及规划。

三维全场应变测量系统

基于公司专业的散斑图像相关匹配算法,柔性相机自标定算法及3D表面应变计算算法,开发出性能优异的三维全场应变测量系统,可快速获取变形物体在受力情况下或高低温环境下的全场表面应变。同时,依托公司的硬件设备与通信模块,可实现变形数据的实时计算和反馈控制。此外,使用伽利略体式光学系统标定算法,可实现微小尺度(如芯片)的三维重建及形变测量。基于变形数据,可实现材料力学性能分析,振动模态分析及有限元比对分析等。

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系统

基于公司成熟的多相机标定算法,和自主研发的多目视觉弯管重建算法,针对汽车与航空发动机等弯路产线的工况与检测需求,融合了环境温度误差控制、振动自校准、长管拼接等算法,开发出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系统,并与多种弯管机完成联机反馈,可实现弯管的快速测量、逆向设计、质量检测,工艺补偿与弯管调机,系统操作便捷高效,数据可追溯。

2)算法设计

公司在三维工业测量领域研发并形成了摄影测量、图像相关匹配、多目视觉弯管重建、双目结构光三维重建等底层核心算法,实现自主可控和自由调校。部分典型算法如下:

算法类型

内容

摄影测量

通过单个或多个相机拍摄静态物体多个视角下的照片,使用相对定向算法和绝对定向算法获得物体点坐标初值以及每幅照片的相机位置初值,基于共线

算法类型

内容

方程,使用自由网平差算法调整优化获得准确的相机内参数(焦距和畸变),外参数(相机位置),三维点坐标数据。

图像相关匹配

利用数字相关法(DIC),对两幅图像中相同子区进行相关性匹配,精确计算出两图像子区的仿射变换或投影变换矩阵。

多目视觉弯管重建

通过多个视角拍摄的弯管图像,利用图像上的轮廓线拟合重建出空间离散中轴线,并利用弯管设计准则数字化轴线数据,获得管线CAD数模。

双目结构光三维重建

通过实时采集被测物体表面的光栅条纹图像与测量系统的预先标定参数,对图像进行边缘检测、相位解算、立体匹配和三角测量解算,重建出被测物体的三维点云模型。

3)软件平台

为支持软件开发的高效、协同和可持续性,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搭建工业软件开发平台,可实现接口统一、本地继承并调校、功能的多样化及授权的差异化。软件平台涵盖层级具体如下:

层级

内容

数据

定义标准的数据类型和接口,如:点云、网格、图像等。数据库的构建与访问。

算法SDK

对公司的底层核心算法模块,开发支持Windows,Linux的统一接口的动态库及静态库,并附带使用实例和参数说明。

应用插件DLL

对应用层功能模块,如标定、重建、报告、检测等开发标准接口的插件,可在不同软件中继承使用。

UI及框架

基于QT的软件框架,定义基本事件与响应机制,提供统一的UI界面及交互控件,如图表、3D显示引擎等。

3、发行人研发情况

公司打造了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形成系统开发、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设计、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全栈式核心技术,打通从底层产品关键技术、量产关键技术到上层应用的技术能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博士23名(含8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2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5名;研发人员数量422名,占比约 47.52%;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967项,取得授权专利1,192项,其中有效专利1,178项;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528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526项。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5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5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6年2月5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28日向上交所报送《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金杜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28日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360名投资者发出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6年5月1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中的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6家、证券公司4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30家、其他投资者214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启动发行后(2026年5月28日)至申购日(2026年6月2日)上午9:00期间内,因19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

Coatue

2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北京止于至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杨丽蓉

5

谢红鹰

6

杨波

7

张光伟

8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9

深圳前海恒江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Xu Haotian

11

Wu Juanling

12

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郭伟松

14

左晶

15

许霖杰

16

左昱昱

1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19名新增意向投资者部分于2026年6月2日(T日)参与询价,其中杨波、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左晶、许霖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

得配售。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6月 2日9:00-12:00,本次金杜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47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认购对象中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谢红鹰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认定其为无效报价;其余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元/股)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1

XU HAOTIAN

89.00

5,000.00

是

是

2

WU JUAN LING

89.00

5,000.00

是

是

3

张光伟

82.00

3,000.00

是

是

81.80

3,100.00

81.56

3,200.00

4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00

3,000.00

是

是

90.00

3,500.00

85.00

4,000.00

5

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85

4,000.00

是

是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元/股)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6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00

4,200.00[注]

部分缴纳

否

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5.50

11,000.00

是

是

8

华灿桥

88.88

8,000.00

是

是

82.88

10,000.00

9

孙慧

100.00

3,000.00

是

是

93.75

3,000.00

88.00

3,000.00

10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越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85.99

3,000.00

是

是

11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88

3,000.00

是

是

85.00

3,600.00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2.70

3,000.00

否

是

13

林建鑫

89.00

3,100.00

是

是

87.00

3,100.00

85.00

3,200.00

14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50

3,000.00

是

是

81.56

4,000.0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69

3,000.00

否

是

84.79

5,100.00

16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7.99

5,000.00

是

是

93.86

6,000.00

88.66

8,000.00

17

卢吟

87.77

3,000.00

是

是

18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11

4,300.00

否

是

19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89

5,000.00

是

是

20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7.88

5,000.00

是

是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元/股)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21

郭伟松

91.00

3,000.00

是

是

86.00

5,000.00

81.56

7,000.00

22

UBS AG

93.75

3,800.00

否

是

87.65

7,700.00

2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06

3,000.00

否

是

81.56

6,000.00

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0.26

5,300.00

否

是

25

钱光海

103.88

3,000.00

是

是

97.98

5,000.00

93.98

8,000.00

26

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00

10,000.00

是

是

97.00

15,000.00

93.00

20,000.00

27

谢红鹰

93.50

3,000.00[注]

否

否

90.60

3,000.00[注]

88.00

3,000.00[注]

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62

3,000.00

否

是

93.88

3,000.00

2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03

8,400.00

否

是

30

左晶

97.00

3,000.00

是

是

31

许霖杰

97.00

3,000.00

是

是

90.00

4,000.00

85.00

5,000.00

3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88

6,700.00

是

是

91.08

8,100.00

33

左昱昱

97.00

3,000.00

是

是

34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103.18

6,000.00

是

是

3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32

4,700.00

否

是

91.22

6,900.00

89.12

9,300.00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元/股)

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36

杨波

103.00

3,000.00

是

是

37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4.81

9,600.00

是

是

38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9.44

3,800.00

是

是

3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00

11,400.00

否

是

98.00

22,000.00

95.57

34,500.00

4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88

3,000.00

是

是

84.28

3,300.00

4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50

6,200.00

否

是

96.44

17,400.00

93.14

25,100.00

42

陈学赓

85.55

3,000.00

是

是

4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1.33

3,000.00

是

是

44

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10

3,000.00

是

是

45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3.04

8,000.00

是

是

46

杨丽蓉

86.01

3,000.00

是

是

47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5.58

3,000.00

是

是

注: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谢红鹰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认定其为无效报价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7.00元/股。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16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成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名称及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获配股份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68,041

219,999,977.00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获配股份数(股)

获配金额(元)

2

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46,391

149,999,927.00

3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4,742

79,999,974.00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9,175

61,999,975.00

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618,556

59,999,932.00

6

钱光海

515,463

49,999,911.00

7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5,463

49,999,911.00

8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5,463

49,999,911.00

9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5,463

49,999,911.00

1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1,752

37,999,944.00

11

杨波

309,278

29,999,966.00

12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9,278

29,999,966.00

13

孙慧

309,278

29,999,966.00

1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9,278

29,999,966.00

15

左晶

309,278

29,999,966.00

16

许霖杰

206,193

20,000,721.00

合计

10,103,092

979,999,924.00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奥比中光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120,343,272

股,含本数)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000.00万元。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15,693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120,343,272股,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所计算的股数,即不超过12,015,693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0,103,09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12,015,693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5月29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81.56元/股。

金杜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9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999,92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66,880.6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733,043.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98,000.00万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6月9日,天健会计师对获配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6月5日止,中金公司收到获配投资者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玖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肆元整 (¥979,999,924.00)。上述款项均缴存于中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01085100059507008的申购专户内。

2026年6月8日,中金公司向奥比中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6年6月9日,天健会计师对中金公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6月8日,奥比中光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979,999,92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5,266,880.64元,奥比中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733,043.3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103,09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人民币964,629,951.36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0,103,09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00万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268,041股。

(2)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83668479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守建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1号万众国际A座2006室

主要办公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1号万众国际A座2006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546,391股。

(3)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UXUB60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寿文)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10,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T1栋青岛西海岸国际金融中心1512室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T1栋青岛西海岸国际金融中心1512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824,742股。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39,175股。

(5)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HY320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毅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00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262室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C座23楼永钢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铁矿石、钢材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焦炭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18,556股。

(6)钱光海

姓名:

钱光海

身份证号:

310107**********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钱光海本次认购数量为515,463股。

(7)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40596955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红建)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A0003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07号尚光徐汇中心金座12层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515,463股。

(8)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江锋)

注册资本:

人民币381,25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515,463股。

(9)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MA6U7RQL4C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竹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主要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池南路282号万众国际B座1702室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515,463股。

(10)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0225592U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路云飞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兵器大厦6层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91,752股。

(11)杨波

姓名:

杨波

身份证号:

610102**********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杨波本次认购数量为309,278股。

(12)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1C6UHW4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苏冠英

注册资本:

人民币5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B栋16层

主要办公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B栋16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09,278股。

(13)孙慧

姓名:

孙慧

身份证号:

220104**********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孙慧本次认购数量为309,278股。

(14)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H2RNX7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卢骋)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909.9976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696室-1

主要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7号浙商创投中心B座6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309,278股。

(15) 左晶

姓名:

左晶

身份证号:

320524**********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左晶本次认购数量为309,278股。

(16) 许霖杰

姓名:

许霖杰

身份证号:

320586**********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许霖杰本次认购数量为206,193股。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如有)、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3)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钱光海、杨波、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孙慧、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左晶、许霖杰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须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

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序号

认购对象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陕西鸿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6

钱光海

普通投资者

是

7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8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9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1

杨波

普通投资者

是

12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13

孙慧

普通投资者

是

1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15

左晶

普通投资者

是

16

许霖杰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奥比中光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要求,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奥比中光

证券代码为:688322.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增加10,103,09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1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

318,676,392

79.44%

318,676,392

77.49%

限售流通股

82,467,848

20.56%

92,570,940

22.51%

总股本

401,144,240

100.00%

411,247,332

100.00%

注1:截至2026年3月31日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

黄源浩

境内自然人

108,903,960

27.15

82,467,8481

2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822,120

9.18

0

3

周广大

境内自然人

26,968,320

6.72

0

4

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2,407,480

5.59

0

5

肖振中

境内自然人

9,603,000

2.39

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096,813

1.52

0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5,507,635

1.37

0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726,119

1.18

0

9

林建鑫

境内自然人

4,600,000

1.15

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930,394

0.98

0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合计

-

229,565,841

57.23

82,467,848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先生剩余限售股数量为82,467,848股,全部为特别表决权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需要转换为普通股份才能申请解禁。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6年6月2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

黄源浩

境内自然人

107,375,789

26.11

82,467,8481

2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822,120

8.95

0

3

周广大

境内自然人

26,968,320

6.56

0

4

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2,092,977

5.37

0

5

肖振中

境内自然人

8,603,200

2.09

0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836,184

1.18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4,702,626

1.14

0

8

林建鑫

境内自然人

4,350,000

1.06

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508,035

0.85

0

10

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423,833

0.83

0

合计

-

222,683,084

54.15

82,467,848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先生剩余限售股数量为82,467,848股,全部为特别表决权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需要转换为普通股份才能申请解禁。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41,282.16

332,899.09

338,421.84

负债总额

41,865.39

45,471.08

37,369.19

股东权益合计

299,416.77

287,428.01

301,05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97,680.59

286,730.30

301,577.71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94,074.36

56,445.90

36,000.59

营业利润

11,994.71

-6,278.58

-26,789.74

利润总额

11,882.61

-6,542.02

-26,886.74

净利润

12,762.06

-6,289.91

-27,55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91.00

-6,290.69

-27,58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8.30

-11,223.17

-32,388.8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2.41

-8,634.02

-15,97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0.47

-59,362.01

-9,459.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09.57

3,945.64

13,729.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8.76

22.07

101.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4.55

-64,028.32

-11,605.3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3.87

3.54

5.66

速动比率(倍)

3.38

3.00

5.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8.37%

8.67%

8.1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2.27%

13.66%

11.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08

5.99

4.43

存货周转率(次)

2.23

1.54

1.15

每股净资产(元)

7.42

7.17

7.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21

-0.22

-0.4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4

-1.60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16

-0.69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16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4.37%

-2.14%

-8.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8

-0.81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28

-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2.42%

-3.82%

-10.37%

注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text {注 2}: \mathrm {流 动 比 率} = \mathrm {流 动 资 产} / \mathrm {流 动 负 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速动比率 = (\mathrm {流动资产} - \mathrm {存货账面价值}) / \mathrm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每股净资产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38,421.84万元、332,899.09万元和

341,282.16万元,资产规模较为稳定。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6.80%、42.94%和 42.76%,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43.20%、57.06%和 57.24%,以债权投资、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7,369.19万元、45,471.08万元和 41,865.39万元,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当期采购规模上升,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所致。从负债构成来看,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0.84%、88.68%和 90.02%,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16%、11.32%和 9.98%,以递延收益为主。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1.04%、13.66%和 12.27%;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好水平,整体偿债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5.66、3.54和3.87,速动比率分别为5.19、3.00和3.38,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公司现金管理增加及回购股份,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总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000.59万元、56,445.90万元和94,074.3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588.48万元、-6,290.69万元和12,791.00万元。

2024年度,受益于行业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和公司降本增效措施的持续推进,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6.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约 21,297.79万元,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显著改善,亏损幅度大幅收窄。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74.36万元,同比增长 66.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9,081.69万元。公司实现年度扭亏为

盈,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家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保荐代表人:马思翀、彭昭朕

项目协办人:崔迪君

项目组成员:李鑫、李伟、招杰、胡洁、白栖凡、康瀚文、郭孟鬲、范婉婧、孙兆阳、赵妙琳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负责人:龚牧龙

经办律师:刘晓光、冯霞

联系电话:+861058785588

传真:+8610587855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张立琰

签字会计师:丁晓燕、肖斌

联系电话:0755-82903666

传真:0755-82990751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张立琰

签字会计师:丁晓燕、肖斌

联系电话:0755-82903666

传真:0755-8299 0751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代表人

中金公司指定马思翀、彭昭朕二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马思翀先生,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陕西旅游 (603402.SH)主板IPO项目、德尔玛(301332.SZ)创业板IPO项目、中国移动(600941.SH)主板IPO项目、金龙鱼(300999.SZ)创业板IPO项目、正元智慧(300645.SZ)创业板IPO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彭昭朕先生,于2024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宜宾纸业 (600793.SH)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古井贡酒(000596.SZ)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8、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 2001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联系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1166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川羌族自治县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0305134389

2026年6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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