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锦波生物: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摘要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高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6月23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杨霞女士,因公司战略调整,自2026年6月23日起不再担任总经理。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2,013,705股,占公司股本的 53.89%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人
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系公司完善内部治理、优化管理团队的正常人事安排。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扎实且丰富的经营管理从业经验,本次调整将助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稳定内部管理架构。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表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总经理候选人高嵩先生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经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聘任高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辞呈》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 高嵩先生简历:
高嵩,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职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包括:呼吸事业部的副总裁兼负责人、商业卓越部负责人、肝炎销售部负责人、华北呼吸及抗生素销售总监以及伦敦GSK机构精灵计划的销售卓越经理等;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环耀卫宁健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艾迪康控股有限公司商务运营副总裁等职务;2021年11月至2026年3月担任艾迪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高嵩先生与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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