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集智股份2026-06-23 16:22

摘要

1集智股份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18.06元的130%(即23.48元),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未来3个月内(至2026年9月23日)再次触发亦不行使。
3控股股东楼荣伟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卖出转债27,800张,期末仅持1,600张。
4当前股价78.57元/股,远高于转股价。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3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6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23.48元/股),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9月23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9月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254.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3.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9665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2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8月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3.54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规定,“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8.11元/股调整为1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06元/股。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 \mathrm{I}_{\mathrm{A}}=\mathrm{B}\times \mathrm{i}\times \mathrm{t}/365 $

$ \mathrm{I}_{\mathrm{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06元/股的 130%(含 130% ,即23.4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9月23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9月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集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合计买入数量

期间合计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楼荣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9,400

-

27,800

1,600

合计

29,400

-

27,800

1,6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集智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集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集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78.57元/股,“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为18.0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集智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以2026年9月2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集智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 “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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