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摘要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已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近期涉及诉讼、仲裁以及已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2、法院相关文书等。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受理/获悉时间
受理机构
案件进展
1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新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290.49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待一审判决
2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明志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016.29
2025.09.10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付货款30,968,491.21元;二、被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函费16,000元的60%计9,600元;三、反诉被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包质量等索赔费用40,162,948.38元的40%计16,065,179.35元;四、驳回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反
诉原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针对本次诉讼,公司不服上述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3
无锡同益汽车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溢流和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和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766.00
2024.11.12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待二审判决
4
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9.47
2026.02.2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待一审判决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受理/获悉时间
受理机构
案件进展
1
苏州明志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3,537.97
2024.01.22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付货款30,968,491.21元;二、被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函费16,000元的60%计9,600元;三、反诉被告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包质量等索赔费用40,162,948.38元的40%计16,065,179.35元;四、驳回原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反诉原告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针对本次诉讼,公司不服上述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2
江苏和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福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无锡同益汽车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10.00
2025.03.07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待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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