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信通电子2026-06-23 00:00

摘要

1信通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2日召开,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54.97%。
2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四项议案:一是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并新增项目;
3二是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4三是通过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
5四是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事宜。
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赞成率均超96%,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1.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董事会;
  1.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全用先生;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00;
  1.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信通电子915会议室;
  1.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85,75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84,71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044,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6%。

2.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8,087,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7,042,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044,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6%。

  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1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8%;反对2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弃权3,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0,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5%;反对2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0%;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80,295,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9%;反对2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8%;弃权9,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5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62%;反对2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9%;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80,291,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1%;反对2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4%;弃权6,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5,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74%;反对2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80,294,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9%;反对2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5%;弃权6,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62%;反对2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75%;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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