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次流拍暨变卖的公告

*ST宝馨2026-06-23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持有的400万股首发后限售股二次拍卖再次流拍,法院将于7月10日起进行为期60天的司法变卖。
2同时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后续仍有合计约4564万股(占总股本6.34%)将被陆续拍卖或变卖,涉及多家法院。
3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6.07%,若后续处置顺利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风险。
4竞买人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次流拍暨变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12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流拍暨二次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二拍的这笔拍卖股份4,000,000股再次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型

拍卖起始时间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拍卖情况

江苏立青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限售股

6月18日10时

6月19日10时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二拍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这笔二次拍卖的股份再次流拍。此次二拍流拍的400万首发后限售股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0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变卖周期为60天,但一旦有人竞价则进入24小时倒计时。此次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为江门市永平变卖有限公司。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85,1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2,618,800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87,72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 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型

拍卖或变卖起始时间

拍卖或变卖截止时间

拍卖或变卖人

类型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限售股

6月22日10时

6月23日10时

靖江市人民法院

一拍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限售股

7月2日10时

7月3日10时

二拍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流通股

7月2日10时

7月3日10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流通股

7月2日10时

7月3日10时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限售股

7月10日10时

竞价周期60天,若有人竞价则开启24小时倒计时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变卖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限售股

7月13日10时

7月14日10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一拍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限售股

7月13日10时

7月14日10时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流通股

7月13日10时

7月14日10时

合计

45,641,714

24.66%

6.34%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1.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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