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因下属16家分公司土地承包费收入不符合所得税优惠条件,需补缴2021-2025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4.10亿元。
2该款项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归母净利润14.10亿元,不涉及前期追溯调整及行政处罚。
3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一通(2026)2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下属16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需补缴 2021-2025年期间企业所得税102,412.62万元、滞纳金38,577.25万元,合计 140,989.87万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989.87万元,最终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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