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致酒行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及西藏中糖经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27亿元(其中税款7847.28万元,滞纳金4861.74万元)。
2截至公告日款项已全部缴清,不涉及行政处罚及前期财务追溯调整。
3该笔支出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对当年归母净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精品”)、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糖”),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华致精品需补缴税款4,290.51万元,滞纳金2,878.28万元,合计 7,168.79万元;西藏中糖需补缴税款3,556.77万元,滞纳金1,983.46万元,合计 5,540.23万元。以上两家公司需补缴税款总计7,847.28万元,滞纳金总计4,861.74万元,合计12,709.0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款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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