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信至诚
股票代码:688244
信息披露义务人1:蔡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俊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分红转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蔡晶晶、陈俊、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信至诚/上市公司/公司
指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蔡晶晶基本情况
姓名
蔡晶晶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507841981********
住所或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二)陈俊基本情况
姓名
陈俊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507841982********
住所或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三)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D7LX01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500万元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04-05
营业期限
2017-04-05至2027-04-0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蔡晶晶
33.03%
2
张雪峰
5.88%
3
张凯
5.88%
4
姚磊
5.88%
5
郑皓
5.88%
6
李炜
5.88%
7
付磊
4.58%
8
邵水力
4.58%
9
孙义
4.58%
10
张恒
4.58%
11
黄平
4.58%
12
李肖
4.58%
13
刘明霞
4.58%
14
郑斐斐
4.58%
15
陈俊
0.96%
合计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蔡晶晶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北京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晶晶、陈俊为一致行动人,双方于2013年10月8日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蔡晶晶意见为准。同时,蔡晶晶通过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永信至诚的股份,为信安春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蔡晶
晶、陈俊、信安春秋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分红转增以及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倍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永信至诚24,082,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永信至诚当时总股本的 51.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永信至诚72,785,183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永信至诚当时总股本的 48.2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3年6月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9,310,32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4,082,000股增加至35,641,360股,持股比例无变化。
2024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234,19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5,641,360股增加至 52,749,213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51.60%,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了 0.18%。
2025年6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0,961,5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2,749,213股增加至 78,068,835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51.72%,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了 0.12%。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6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晶晶先生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9,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0%;本次询价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晶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715,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2.93%;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先生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64,42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1.50%,本次询价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78,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4.63%,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78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8.2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蔡晶晶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67,000
34.74%
49,715,001
32.93%
陈俊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09,000
16.03%
22,078,193
14.63%
信安春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6,000
0.65%
991,989
0.66%
合计
24,082,000
51.42%
72,785,183
48.21%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总股本46,831,303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50,961,519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永信至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晶晶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永信至诚
股票代码
6882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蔡晶晶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俊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分红转增、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以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数据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4,082,000股持股比例:51.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以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数据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48,703,183股变动比例:3.21%变动后持股数量:72,785,18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晶晶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信安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