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摘要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和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科技”)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35%)。
强瑞科技已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4,000股,控股股东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和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瑞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1.88%变动为 50.10%,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强瑞科技已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1,500股,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0.10%变动为 50.00%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8)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强瑞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2日,强瑞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减持
比例为 1.93%,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为2,800,000股,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强瑞科技
大宗交易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
137.02
2,584,000
1.78
2026年6月15日
145.00
141,500
0.10
2026年6月22日
150.65
74,500
0.05
强瑞投资
-
-
-
-
-
尹高斌
-
-
-
-
-
刘刚
-
-
-
-
-
合计
2,800,000
1.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强瑞科技
持有股份
48,486,896
33.48
45,686,896
31.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486,896
33.48
45,686,896
31.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尹高斌
持有股份
12,929,874
8.93
12,929,874
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2,469
2.23
3,232,469
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97,405
6.70
9,697,405
6.70
刘刚
持有股份
10,307,987
7.12
10,307,987
7.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6,997
1.78
2,576,997
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30,990
5.34
7,730,990
5.34
强瑞投资
持有股份
3,409,666
2.35
3,409,666
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09,666
2.35
3,409,666
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5,134,423
51.88
72,334,423
4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706,028
39.85
54,906,028
37.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28,395
12.03
17,428,395
12.03
注1:股东强瑞科技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2: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如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强瑞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先生担任公司股东强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强瑞科技、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强瑞投资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强瑞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