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摘要
债券简称:24天山K1
债券代码:148712.SZ
债券简称:24天材K3
债券代码:148759.SZ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发行人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

(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5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2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3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5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6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9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20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1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2
第十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25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 $
英文名称(如有):Tianshan Materials Co., Lt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4天山K1
债券代码
148712.SZ
起息日
2024-04-24
到期日
2027-04-24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20.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2.3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不适用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如有)
不适用
行权日(如有)
不适用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
24天材K3
债券代码
148759.SZ
起息日
2024-06-05
到期日
2029-06-05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10.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2.44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不适用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如有)
不适用
行权日(如有)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就本报告中涉及的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5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公告了《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
公告场所
披露事项
1
2025年1月13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交所
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
公告场所
披露事项
2
2025年2月1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交所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3
2025年5月6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交所
部分董事及总裁变更,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2025年7月2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交所
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4天山K1”和“24天材K3”均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4天山K1”和“24天材K3”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且截至报告期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受托管理人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督促发行人合规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监督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与发行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4天山K1”和“24天材K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偿付“24天山K1”和“24天材K3”利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八、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 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于199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完整、全国性布局的水泥公司,公司熟料产能、商品混凝土产能居全国第一,骨料产能全国领先,市场范围涵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份额、品牌地位均处于行业头部。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的集团产业协同发展优势。有深厚的管理整合经验,持续推进三精管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质量。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多年耕耘形成深厚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质量、保供、服务等方面的市场美誉度。
2.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水泥及其相关制品等,所处行业为建材业。
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整体呈现量减价弱、效益承压的运行态势。受房地产投资持续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正转负等因素影响,水泥需求持续走低。全年全国水泥产量为16.93亿吨,同比下降 6.9% ,水泥产量创2010年以来新低。一至四季度水泥产量同比分别下降 1.7%、5.7%、6.8%、13%,降幅逐季扩大。国内水泥价格全年呈现“前高后低、震荡下行”的走势,一季度在政策引导与行业自律推动下,“反内卷”进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叠加企业降本增效及多元化经营,净利润整体修复。但二季度后行业形势急转而下,出现量价齐跌,特别是四季度盈利修复效果并不显著,导致行业上半年积累的盈利优势被削弱。部分地区出现水泥价格跌破成本线的内卷式恶性竞争,导致全国库存持续高位运行,价格不断下行,行业盈利压力进一步加剧。
2025年1-12月,商品混凝土累计产量同比下降 8.7%。规模以上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 15.5%,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 2%。
2025年,全国砂石市场供需剪刀差进一步扩大,进入“量价齐跌、效益承压”的深度调整期。全年砂石产量139亿吨,同比下降 8.9% ,2025年全国砂石综合价格指数为76,同比下降 9.2% ,产量和价格连续五年下行。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致使行业整体利益和产业生态严重受损。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完整、全国性布局的水泥公司,生产基地覆盖 25个省(市、区)。经过长期深耕,公司已树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产品质量、保供、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报告期内,在华东、华中、华南、西南、新疆等多数区域市场份额、品牌地位均处于行业头部。公司位列中国水泥协会2025年5月发布的“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第4位。
公司具备完整、规模化的产业链布局,坚持“专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发展模式,通过全链条资源优化配置,构建形成“水泥+商混+骨料”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产业链协同效应突出。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布局,为营销模式创新与市场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强劲动力。旗下聚材通电商平台销量稳步增长,依托平台不断提升的开放性与吸引力,有效增强对终端、次终端客户的粘性。受宏观经济放缓、房地产深度调整影响,水泥市场需求持续下行,行业内卷式竞争有所加剧,公司业务量价双重承压,尚需着力提升经营质效,将规模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势。
3. 经营业绩
2024-2025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699,513.86万元和 7,449,574.91万元。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
2025年
2024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水泥及相关制品
7,164,048.27
96.17
8,382,410.35
96.35
分行业
2025年
2024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水泥及熟料
4,641,606.75
62.31
5,559,068.43
63.90
商品混凝土
2,092,949.45
28.09
2,347,752.09
26.99
骨料
429,492.07
5.77
475,589.83
5.47
其他
285,526.64
3.83
317,103.51
3.65
合计
7,449,574.91
100.00
8,699,513.86
100.00
二、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³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1
总资产
27,595,742.90
28,793,474.89
-4.16
-
2
总负债
18,443,094.79
18,858,522.79
-2.20
-
3
净资产
9,152,648.11
9,934,952.10
-7.87
-
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28,711.72
8,260,548.28
-8.86
-
5
资产负债率(%)
66.83
65.50
2.04
-
6
流动比率
0.48
0.53
-9.74
-
7
速动比率
0.42
0.47
-10.32
-
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5,066.11
963,107.41
-30.95
主要系2025年度发行人取得借款减少及偿还债务增加,进而导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1
营业收入
7,449,574.91
8,699,513.86
-14.37
-
2
营业成本
6,112,598.52
7,244,635.81
-15.63
-
3
利润总额
-670,747.52
-4,887.94
-13,622.50
(1)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呈现出“量减价弱、效益承压”的态势,受房地产投资缩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正转负等影响,水泥需
4
净利润
-752,817.64
-77,011.14
-877.54
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9,086.20
-71,792.76
-915.54
序号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773,916.08
1,430,175.31
-45.89
求延续下滑的走势。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水泥产量为16.93亿吨,同比下降6.9%。(2)根据2025年《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所属生产线开展了产能置换工作,涉及部分生产线的产能退出,发行人对上述产能退出的资产和其他可能有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226,414.37
1,246,037.48
-1.57
-
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82,007.18
-873,089.63
44.79
主要系2025年度处置资产及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044,726.87
-583,420.43
-79.07
主要系2025年度发行人取得借款减少及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10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
3.10
-12.47
-
11
存货周转率
10.10
9.29
8.79
-
12
EBITDA全部债务比
5.86%
10.66%
-46.04
主要系2025年度发行人出现亏损所致。
13
利息保障倍数
-0.9766
0.9240
-205.69%
主要系2025年度发行人出现亏损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24天山K1”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4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24天山 K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报告期内,“24天材K3”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4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24天材 K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名称
公告场所
1
2025年3月27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深交所
2
2025年8月19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深交所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于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临时报告名称
披露事项
1
2025年1月7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刘燕辞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选举赵新军为董事长;隋玉民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何小龙、白彦辞去副总裁职务。
2
2025年2月12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3
2025年4月26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于月华辞去董事职务,提名满高鹏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新军辞去总裁职务,董事会聘任满高鹏为总裁。
4
2025年7月21日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并相应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4天山K1”的付息公告,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4天山K1”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24天材K3”付息公告,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4天材K3”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相关债券按期足额支付应付利息,受托管理人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债券具体偿付情况如下:
“24天山K1”的起息日为2024年4月24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4天山K1”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24天材K3”的起息日为2024年6月5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4天材K3”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4天山K1”和“24天材K3”已按期足额兑付利息,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流动比率
0.48
0.53
速动比率
0.40
0.45
资产负债率(%)
66.83
65.50
利息保障倍数
-0.98
0.92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53倍和0.4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5倍和0.40倍,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尚可。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50%和 66.83%,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可控。
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92倍和-0.98倍,2025年度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负主要系该年度发行人出现亏损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亏损的原因主要系以下两方面:(1)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呈现出“量减价弱、效益承压”的态势,受房地产投资缩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正转负等影响,水泥需求延续下滑的走势。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水泥产量为16.93亿吨,同比下降 6.9%。(2)根据2025年《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所属生产线开展了产能置换工作,涉及部分生产线的产能退出,发行人对上述产能退出的资产和其他可能有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发展,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改善技术经济指标;统筹推进优化升级和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布局,国际化收入利润双增。深化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截至目前,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4天山K1”和“24天材K3”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24天山K1”和“24天材K3”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4天山K1”和 “24天材K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联合资信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4天山K1”和“24天材K3”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作为“24天山K1”和“24天材K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1. 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 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
(3) 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救济措施: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以下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如发行人违反以上相关资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 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 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3) 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相关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1. 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 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
(3) 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救济措施: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以下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如发行人违反以上相关资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 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 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3) 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相关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其他事项
无。
第十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情况
(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24天山K1
债券代码
148712.SZ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20.00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科创(或双创)项目进展情况
发行人为科创企业类主体,本期债券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目建设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
发行人研究并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创新模式,将双碳工作融入行业生态建设;加强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加强低碳产品开发与碳捕集利用等科技创新,科学构建双碳标准体系和碳管理平台,积极探索双碳管理标准化路径,为即将实施水泥行业碳排放权全国交易做好准备;加快生产线节能改造治理,提升原燃料替代水平,加快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布局,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和运行;聚焦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高端化,加快特种水泥研发应用和布局优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创新协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研发项目向多领域拓展。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产品的运作情况(如有)
不适用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
24天材K3
债券代码
148759.SZ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10.00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科创(或双创)项目进展情况
发行人为科创企业类主体,本期债券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目建设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促进科技创新发
发行人研究并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创新模式,将双
展效果
碳工作融入行业生态建设;加强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加强低碳产品开发与碳捕集利用等科技创新,科学构建双碳标准体系和碳管理平台,积极探索双碳管理标准化路径,为即将实施水泥行业碳排放权全国交易做好准备;加快生产线节能改造治理,提升原燃料替代水平,加快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布局,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和运行;聚焦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高端化,加快特种水泥研发应用和布局优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创新协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研发项目向多领域拓展。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产品的运作情况(如有)
不适用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2026年6月2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