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中金岭南2026-05-26 00:00

摘要

1中金岭南公告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因延长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未获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导致原决议有效期于2026年5月7日届满自动失效。
3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定增,撤回申请文件并终止相关认购协议。
4公司表示此举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聚焦主业发展。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因有效期届满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公布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延长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未能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未通过该延长提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于 2026年5月7日届满,且延长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因有效期届满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因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且延长议案未

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所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将申请撤回申请文件,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自动终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继续聚焦主业发展,不断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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