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豪美新材2026-05-26 00:00

摘要

1豪美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高薪酬方案、银行授信及担保、期货外汇套期保值、向参股公司担保及关联交易等议案。
2重点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3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无否决项,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52,586,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19%(占有效表决权总数已剔除回购股份,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741,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4,844,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07%。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95,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6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8%;反对6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2,50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7%;反对6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7%;反对6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0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4%;反对6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4%;反对6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关联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和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数137,691,741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6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47%;反对6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反对6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5%;反对6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定雄、贺双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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