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熠存上海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及使用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公司对熠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香港”)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给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或“债务人”),具体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调剂方向
调剂前可用担保额度
调剂额度
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
资产负债率界限
公司
熠存上海
调入方
20,000
1,000
21,000
17,200
70%以上
公司
熠存香港
调出方
10,000
1,000
9,000
-
70%以上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确保中信银行依据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熠存上海在2026年5月25日至2030年5月2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的履行,公司为熠存上海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具体详见“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调剂后)
本次担保后已使用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
熠存上海
26.01%
88.16%
21,000
21,000
-
17,200
18,200
32.51%
是
注:保证范围详见“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熠存上海是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华信科 51%股权。熠存上海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639,643.83
76,584,792.82
负债总额
111,011,543.45
67,517,067.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0,000,000.00
51,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1,011,543.45
67,517,067.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6,628,100.38
9,067,725.79
项目名称
2025年1月至12月(经审计)
2026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1,647,643.19
173,182,898.62
利润总额
626,793.99
2,878,042.08
净利润
626,793.99
2,439,625.41
熠存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保证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5月25日至2030年5月2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持票人等情形)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立日、到期日或乙方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签署日或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等。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目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 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
损失。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熠存上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熠存上海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及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熠存上海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7,53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1.54% ,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 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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