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鹏鼎控股2026-05-26 00:00

摘要

1鹏鼎控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6%,触发异常波动。
2公司澄清光模块业务占比小(2026Q1占2.83%),对业绩无重大影响,经营正常且无未披露重大事项。
3值得注意的是,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999.99万股,占总股本1.73%。
4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5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6.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关注到近期资本市场对光模块概念关注度较高,2025年,公司光模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28亿元,占整体营业收入比重为 0.58%,2026年一季度公司光模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6亿元,占整体营业收入比重为 2.83%,预计2026年全年,该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 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999.9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比例的 1.73%。

6、公司未发现其他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1.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1.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1. 董事会声明;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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