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格林美2026-05-26 00:00

摘要

1格林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出售股票资产,具体细节见另行公告;
2二是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三是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9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择期召开。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择期召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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